咸阳师范学院师范生顶岗实习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09-19   点击数:

咸师院教字〔2014〕第44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文件精神,同时促进陕西省“国培计划”——陕西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我校师范生顶岗实习环节,保证我校师范生“顶岗实习”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顶岗实习的意义与目的

开展顶岗实习是推动教师教育改革,提高教师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教师养成教育,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必要途径;开展顶岗实习有利于促进农村基础教育发展,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师范生顶岗实习能够提高实习学生的教育实践能力、协调能力、独立生活能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提高农村基地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改善农村基地学校教育教学状况,提高基地学校的教学质量;探索有效的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发展大学与中小学校的合作伙伴关系。

二、顶岗实习过程与内容

实习过程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顶岗实习时间应在2个月以上,最长不超过1学期;

(二)教学实习:包括备课、教学设计、听课、试教、评课、课后辅导、批改作业等环节,与讲评、考试与成绩评定、组织课外学习活动、进行教学专题总结等环节,周学时在415学时;

(三)班主任工作实习:要求实习学生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做好日常的班级管理工作,组织学生开展班队活动,主持班会,做学生思想转化工作,对学生进行个别教育等;

(四)教育调查和教育研究:实习学生可以结合专业特点与实习学校需要、特点选题,也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选题进行教育调查和从事教育科研。鼓励跨专业合作撰写调查报告。

三、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实习的领导、组织工作。

组长: 学校分管教学和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学生处处长

成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院(系)院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兼任。

(二)各实习学校成立实习指导小组,负责实习的具体工作。实习指导小组组长聘请实习学校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聘请实习学校主管实习的教务主任或初教系实习指导教师担任,组员请各实习学校的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担任。实习指导小组每周举行一次例会,分析本周实习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同时,根据实习情况,每周召开12次实习生会,向实习生通报情况,布置具体工作。实习学生成立实习小组,确定一位实习学生为小组长,具体负责本实习小组的实习工作。

四、实习生的职责

(一)实习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自觉服从学校和实习所在学校的管理和领导,虚心向实习学校的教师学习,主动争取他们的指导,努力完成各级领导布置的任务。

(二)实习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校规校纪。坚持在岗到位,积极参加实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课。

(三)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学生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必须填写《咸阳师范学院实习生请假单》,经过实习学校、负责单位及所在院(系)的同意后方能准假;请假时间超过三天的,由实习学校报负责单位与相关院(系)同意,教务处备案后方能执行。向实习学校进行销假时,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请假时间累计超过顶岗实习计划学时的三分之一以上者,取消考核资格,所在学期课程必须重修。

(四)实习学生要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教书育人,爱护学生;衣着朴素,举止得体。尊重当地风俗习惯,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五)实习学生自觉接受专业指导教师和实习学校指导教师的业务指导,认真备课,虚心求教,尽职尽责地完成实习任务。

(六)实习学生在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实习工作的同时,应积极参与实习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调查研究和为当地服务的社会实践活动。

(七)实习学生要发扬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团队精神,齐心协力,克服困难,努力培养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自觉增强艰苦奋斗的意志品质。

(八)实习学生要自觉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实习期间要注意防火、防电、防水、防盗、防骗。遇到突发事件要沉着冷静,及时报警,并与实习学校领导、教师和本院(系)实习负责教师取得联系,事后向所在院(系)汇报。无事不准外出,更不得单独行动。不经实习学校领导批准,不得到其他实习点活动。晚上要按时休息,不准离开学校。如因个人原因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责任一律自负。

(九)对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发生的违纪现象,视情节轻重,参照学校实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适合或不能继续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由院(系)实习领导小组报学校教务处同意,勒令其返校,顶岗实习成绩按不合格计。

(十)实习学生在实习结束离开实习学校时,要将实习期间的未尽事宜交待清楚。使用的教具和生活用品等要完整归还。住处、办公室要清扫干净。

五、实习学校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本校指导实习的工作计划,动员教职工积极热情的支持教育实习工作,研究、解决实习中的有关问题。

(二)选派优秀教师担任实习生的教学工作实习和班主任工作实习的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实践经验),确定实习班级。

(三)安排实习生的食宿,并解决备课、试讲等教学工作场所,为实习生创造必要的实习条件。

(四)保证实习生有充足合理的教学工作量,督促指导教师完成指导任务,评定实习生实习成绩,并作出鉴定。

(五)要求实习生严格遵守教育实习纪律,对违反实习纪律,经教育无效者,应通知咸阳师范学院顶岗实习领导小组。

(六)关心实习生的安全,坚决不允许他们独自带中学生外出活动,以免由于经验缺乏而发生意外。

(七)在总结、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的基础上,根据实习生在教学、班主任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填写有关表格。

六、顶岗实习组织单位的职责

(一)负责学生的管理与安全教育

1.顶岗实习组织单位组织学生参加顶岗实习,必须得到学生所在院(系)、学生家长的许可方可进行。

2.必须组织学生与顶岗实习基地单位签署相关实习协议,确保学生安全。

3.学生本人必须写出书面安全承诺,保证实习期间遵守实习单位相关规定及国家法律法规。

(二)定期与学校、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实习学校联系、沟通和协调

1.定期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师训科负责人沟通,了解我校学生在该县市区的整体实习情况,有情节较为严重的不良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汇报。

2.定期到各实习学校走访,了解实习学生的在校食宿、卫生、安全与纪律情况。

3.虚心听取并记录教育行政部门和实习学校有关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可将学生反映的对实习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其反馈。

(三)负责实习的信息采集和宣传报道工作

1.定期上报实习学校的整体情况,一般包括食宿、卫生、安全及学生纪律等问题。及时报送当地教育局或实习学校的好做法和实习学生中的先进典型,保证信息畅通。

2.搜集所有与实习有关的影像资料,并将资料分类保存(如:实习生风采、座谈、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实习学校工作、对学生评价等),实习结束后汇总到校实习领导小组。

(四)认真做好总结工作

1.实习结束时,实习组织单位要指派专人指导学生做好总结,并协同实习学校有关领导和教师,对每个学生的实习工作表现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客观公正地评定顶岗实习成绩。

2.认真做好顶岗实习总结工作,为各院(系)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富有建设性的意见。

七、实习学生应完成和提交的资料

所有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须领取学校统一印制的《咸阳师范学院师范生实习手册》,妥善保管并认真完成该手册中规定的项目,于实习结束后统一交到所在院(系)办公室。

(一)对《咸阳师范学院师范生实习手册》各项内容的填写作如下要求:

1.咸阳师范学院实习任务书

咸阳师范学院实习任务书须于顶岗实习前完成填写。填写内容为实习类型、实习形式、实习地点、实习起止时间、实习内容、实习进度、实习要求等内容。实习指导教师签字认可后,由各院(系)实习领导小组审核盖章。

2.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实习记录

每周填写一个实习记录表。认真填写本周实习项目、学习内容或实习技能。实习记录应记录实习内容或实习技能实施的具体情况和实习的收获与体会,如实反映与指导教师的交流情况,由指导教师进行考勤登记,并由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进行考评。成绩按照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进行考评。

3.咸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教案

实习期间,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必须完成五个教案的填写。教案设计应体现新课程理念,重视自我分析和同学评议意见,重视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评议意见。实习结束后由各院(系)指导教师进行评议。

4.咸阳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听课记录表

实习期间,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并完成五个听课记录的填写任务。重视听课后的感悟、评价及建议。

5.咸阳师范学院班主任工作计划

实习期间担任班主任工作应做到工作有计划、有记录。应于实习期间完成两个咸阳师范学院班主任工作计划的填写,按时请原班主任及指导教师对班主任计划进行指导、审查,并签署意见和建议。

6.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实习报告

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实习报告是实习学生实习的总结和体会。应体现四个方面的内容:①专业知识在实习过程中的应用;②对实习岗位的适应情况;③对实习的体会;④存在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实习报告应于实习结束前完成,并请指导教师签署评阅意见。

7.咸阳师范学院实习鉴定表

咸阳师范学院实习鉴定表用于考核和鉴定实习学生实习成绩。实习结束前应请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进行鉴定并签署鉴定意见,实习成绩按照百分制进行记录。实习学校签署鉴定意见并盖章。

8.咸阳师范学院实习成绩评定表

咸阳师范学院实习成绩评定表由院(系)实习领导小组组织院(系)实习指导教师进行实习成绩评定。咸阳师范学院实习成绩评定于实习结束后进行。

(二)实习期间还应完成以下任务

1.教育调查和教育研究

实习学生可以结合专业特点与实习学校需要、特点选题,也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选题进行教育调查和从事教育科研。鼓励跨专业合作撰写调查报告,字数应不少于3000字(A4纸,小四字)。实习结束后统一收齐交本院(系)实习领导小组,由本院(系)实习领导小组根据学生表现,对学生进行考核评定,作为其实践教学环节的一项重要成绩。

2.说课稿和教学反思

实习学生应于实习期间完成说课稿和教学反思各1份(A4纸,小四字),实习结束后统一收齐交本院(系)实习领导小组,由本院(系)实习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教师进行评阅,作为其实践教学环节的一项成绩。

八、政策支持

(一)学生在实习期间接受我校和实习学校的双重指导,双方要加强对学生工作过程的监控和考核,实行实习学校、院(系)双方考核制度,双方共同对学生实习进行评定。

(二)顶岗实习期间,如果有课程需要修读的学生,可申请免听或免考。

1.免听。实习期在2个月以内的,学生实习期间所修课程采取自学完成,返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期末考试,实习成绩按照40%比例进行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2.免考。实习期在2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免修实习学期的专业课,实习所在学期的所有课程按照顶岗实习成绩予以置换,置换成绩等同于应修课程成绩与学分。

(三)参加顶岗实习并圆满完成任务的学生,学校颁发顶岗实习证书,并按一定比例评选“优秀实习生”。

九、其他

(一)加强师范生岗前培训,尽可能提高师范生实习之前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二)按教育实习办法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并由学校和院(系)层面分别进行总结与交流。

(三)加强安全纪律教育,实习纪律按《教育实习指导手册》中实习生要求执行。

(四)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实习学生按照国家标准发给生活补助及交通费补贴,以实习单位实际考核时间为准。

十、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