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师院教字〔2014〕第41号
为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促进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研制与开设,规范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目的和意义
实验教学是实践教学内容体系中的核心内容,近年来,社会各方面对学生动手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开设综合性实验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实验动手能力、数据处理能力及查阅中外文资料的能力。开设设计性实验的目的在于着重培养学生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科研能力。
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界定
1.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是学生在掌握一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基础上,运用某一课程或多门课程知识,对实验技能和实验方法进行综合训练的一种实验。综合性实验内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涉及本课程的多个知识点;
(2)涉及多门课程的知识点;
(3)涉及多种实验方法或技术。
此类实验的目的是巩固学生在基础性实验阶段的学习成果,开阔学生的眼界和思路,提高学生对实验方法和实验技术的综合运用能力。
2.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开设时可由指导教师给出题目、要求,实验室提供实验条件,由学生自己拟定实验步骤、选定仪器设备、绘制图表等;或是在指导教师出题后,全部由学生自己组织实验,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以最大限度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此类实验的目的是让学生进行实验探索,要求学生能运用已有知识去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独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相对综合性实验而言,设计性实验的要求更高、难度更大。
三、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范围
(一)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开设范围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是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凡有实验的主要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都应开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其他有实验的主要专业课也应创造条件开出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各院(系)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的比例应逐步提高。
(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开设要求
在保证所有实验课程的实验开出率为100%的情况下,要求在实验项目中既要有一定的经典性项目,又要有适当的反映现代科技水平的项目;要精简验证性实验项目,使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所占比例大于60%,力争接近达到80%。
(三)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原则
1.在确定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内容、方法和手段时,必须考虑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与其他实验的关系,应当以实验体系整体优化,并有助于学生形成合理的能力结构和知识结构为目标。
2.在确定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实验内容时,应充分考虑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和课程特点。选择一些灵活性比较大、完成思路比较多、学生有发挥余地的内容作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实验内容。既要考虑实验水平、质量、学生能力,也要考虑现有实验条件的充分利用,确保切实可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难度不宜太大,操作不宜太复杂。
四、实施程序及有关规定
(一)拟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申报、审核
1.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依据实验教学大纲及专业培养目标,经过对实验项目总体情况介绍、实验目的、要求、应用知识面、实验手段和方法、研究领域等方面的论证后,确定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填写《咸阳师范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表》(附件1),经教研室、实验室审核,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同意后,由所在院(系)组织实施。
2.项目完成后,各院(系)要对所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审核,专家组一般由院(系)根据专业特点聘请3人以上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对评审合格的填写《咸阳师范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鉴定表》(附件2),并且纳入实验教学大纲内容,列入教学计划。
3.院(系)教学工作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认定意见和本院(系)具体情况对各项目进行审核并由院长(主任)签署审核意见。
4.各院(系)在每学期结束前三周内,将下学期拟新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汇总表及各项目的申报表、鉴定表报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审核、备案。
(二)对已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认定
1.各院(系)对原已定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实验项目,要积极进行完善相关教学档案,并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予以认定。
2.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是进行实验教学内容更新和提高实验质量的重要途径,各院(系)要加强对实验教学改革的领导和支持,重视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工作,为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提供有力的保障。
五、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激励措施
1.学校将对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在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2.各院(系)实验室必须为学生进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创造条件,鼓励各院(系)开设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公共选修课。各院(系)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比例、实施效果将作为实验室评估、示范实验室评选的重要指标之一,作为评选教学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咸阳师范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表
2.咸阳师范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