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师范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9-20   点击数:

咸师院发〔2017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部署和陕西省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意见》和学校“十三五”规划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为宗旨,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以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为目标,以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为载体,着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动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落地,努力提高学生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把我校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初步形成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体系和实训体系,校级创新创业实训平台全面运行。获批省级创新创业试点学院1-2个,建成市级创客空间1个,在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较好成绩。

2018年,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基本建立,校院两级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有机衔接,有效运行。建成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实训平台4-6个,建成省级创新创业试点学院3个,力争使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成为陕西省“众创空间”孵化基地。

2019年,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探索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和先进经验,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初步建成校内外结合、专兼职结合,能够满足创新创业教育需求的师资队伍,完成我校创新创业导师库建设工作;助推优秀成果落地转化,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力争获批“陕西省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2020年,基本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形成课堂教学、实践训练、自主学习、指导帮扶、文化引领等多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和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环境,使我校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咸阳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并成立相关职能工作组。形成学校总体设计,职能部门协同、二级学院具体实施,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

(一)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领导小组

长:校

副组长:分管就业创业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员:招生就业处、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

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顶层设计、组织和实施。

2.研究部署和统筹安排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决定重大改革事项、部署年度重点工作。

3.负责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相关政策制度建设工作。

4.督导检查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招生就业处处长

成员单位: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处、团委、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工作职责:

1.落实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协调各工作组及职能部门有序开展工作。

2.制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年度工作方案、工作任务清单,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责任。

3.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的督导和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进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需要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

4.负责筹备成立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服务和指导。

5.负责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对外交流,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和兄弟院校好的做法及进展。

6.负责协调创新创业相关项目经费、专项经费的申报和分部门创新创业日常经费的预算申报、经费管理工作。

(三)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体系改革工作组

长:教务处处长

成员单位:教务处、科技处、各二级学院

主要职责:

1.负责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及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使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2.负责按照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3.负责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开设、开发创新创业必修课、选修课程,丰富在线课程和创新创业类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4.修订完善教学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有效纳入专业教育、文化素质教育,优化学分结构,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

5.负责实验班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教学改革。探索建立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6.负责创新创业试点学院建设项目、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

7.举办创新创业教育讲座论坛,邀请知名专家、教授、成功人士对大学生开办创新创业讲座,培养和增强学生的创业意识。

(四)创新创业教育实训体系建设工作组

长:招生就业处处长

成员单位: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团委、科技处、财务处、国资处、实验室管理处

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入住项目的遴选、培育和孵化。

3.负责整合校内外创新创业教育资源,搭建“教、产、学、研、用”实践平台,丰富创新创业实践教学的内容和形式。

4.负责指导二级学院整合教育资源,建立二级学院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和实训平台,开放实验室,为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提供人、财、物等保障。

5.负责创新创业教育校企合作相关工作。

(五)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组

长:人事处处长

成员单位:人事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主要职责:

1.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统筹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教师和导师队伍建设。

2.鼓励和引导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和案例研究。

3.聘请校外知名专家、教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创业成功人士、优秀校友担任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外聘教师。

4.加强教师培训,定期组织教师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培训,鼓励教师到企业挂职和对外交流,提高教师教研能力和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水平。

5.完善教师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开发新产品、编写商业计划、参与项目攻关,组织学生举办创新创业论坛、指导大学生开展创业实践。

(六)创新创业教育社会实践活动建设工作组

长:校团委书记

成员单位:校团委、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

主要职责:

1.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的策划、组织。

2.负责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的组织工作。

3.负责学生创新创业协会、俱乐部等创新创业社团的组建及管理工作。

4.负责给学校创新创业实训基地推荐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

(七)创新创业教育宣传工作组

长:宣传部部长

成员单位:宣传部、团委、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党委

主要职责:

1.充分利用校内各类传媒,大力宣传国家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政策和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2.营造创新创业教育氛围,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学校校园文化,培育良好的舆论环境。

3.大力宣传创新创业先进事迹,积极举办创新创业各类讲座。

(八)二级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组

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副组长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组。

主要职责:

1.负责本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

2.负责本学院创新创业实训平台建设、管理和运行。

3.负责本学院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管理和运行。

4.负责创建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

5.负责本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导师队伍建设。

6.负责本学院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各类创新创创业大赛组织工作。

7.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宣传,举办创新创业讲座,提高师生创新创业自觉性和主观能动性。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全体师生必须充分认识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全员参与,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统一领导,协调推进

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由“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各工作组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要求,攻坚克难,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自觉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二级学院要承担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主要任务,并建立有效可行的协调机制,统筹组织各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

3.强化考核,狠抓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的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导,确保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二级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组要制定实施细则,统筹安排本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4.加大投入,加强保障

根据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需要,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合理配置教育教育教学资源,确保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全面推进。要进一步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资金,设立创新创业年度专项基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同时要在教学改革、实训平台建设、项目资助等方面加大投入,确保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