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师范学院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09-20   点击数:

咸师院发〔201650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部署,不断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改革,提高学校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学生创业就业,更好的服务于地方经济和教育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意见》(陕政发(201658号),现就我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育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加快培养一支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不断增强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为把我校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师范大学而努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问题导向、协同推进、突出特色、全面发展”的基本原则,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切实推进校内综合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总体目标

2016年起,全面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探索方法、总结经验、强化宣传,创设环境、营造氛围;到2018年,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探索形成一批适合我校的制度成果和先进经验;到2020年,基本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建立健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自主学习、指导帮扶、文化引领等多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多方参与的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使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更新创新创业教育观念

创新创业教育是适应经济社会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教学理念与模式。在我校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对于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创新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要在专业教育基础上,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大力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二)创新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和机制

立足自身办学定位、服务方向,根据新的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融合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新制修订的专业人才评价标准,进一步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要求,修订学校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突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要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努力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

(三)加强创新创业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要鼓励和引导各专业教师、就业指导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理论和案例研究,不断提高在专业教育、就业指导课中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建立起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创新创业教育教师及导师队伍,积极选聘一批知名专家、创业成功者、优秀校友企业家等到校兼职或挂职任教,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老师,适时从教学考核、职称评定、培训培养、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实训,鼓励教师去企业挂职和交流,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研究与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水平。加快完善学校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让、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并鼓励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四)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的要求,突出专业特色,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创新创业类课程的设置要与专业课程体系有机融合,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要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教学过程中鼓励教师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

(五)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

制定相关政策,积极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有效纳入专业教育和文化素质教学计划和学分体系,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创新创业成果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六)加大创新创业资金投入

积极关注、宣传国家、省、地方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争取更多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国家政策和社会资源,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在校内要多渠道筹资,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经费支持创新创业教育,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通过整合现有专项资金,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奖学金”,支持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科研及实践活动。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资金支持,使之成为催化学生创业公司成长的最初推动力;丰富扶持资金结构,引入多元化的资金支持,包括创新奖励机制、创业优惠贷款或者对接校外优质资金机制等多种方式。

(七)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和交流

要把创新创业实践能力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延伸,通过举办创新创业大赛、讲座、论坛、模拟实践等方式,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体验,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要将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成果有机结合,积极创造条件对创新活动中涌现的优秀创业项目进行孵化,精准扶持一批大学生使他们实现自主创业。对于开展创新创业的学生团队,学校要积极为他们创造条件给予指导和扶持,加强创新创业学生与学校内部和学校外部各种创新创业资源的交流合作,促进其创新创业成果的形成。

(八)加强校院两级创新创业基地和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大对“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平台”的支持力度,对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改革试点学院予以重点资助,积极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二级学院实训平台”建设。学校将进一步发挥“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训平台”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带动更多的同学创新创业,为学生未来创新创业埋下一颗种子。“大学生创新创业二级学院实训平台”项目选拔招募由学院参照学校有关通知和制度自行制定并执行,学院要加强指导教师队伍、专业实验室、创客空间等创新创业资源平台建设,并积极面向学生开放,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更好更多的条件保障,积极扩大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覆盖面。在做好校院两级创新创业基地和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培育申报省级、国家级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九)提供多种形式的学生创新创业服务

积极整合各种资源,鼓励、引导同学积极创业并进行科技创新,适时开展创新创业培训,聘请校内外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等为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的发展进行包括技术攻关、团队管理、心态认知、财务核算、资金管理、法律咨询、市场运作等方面的培训,使其适应社会和市场需求;主动向各级政府等相关部门、社会基金、相关企业以及金融机构推荐优秀项目,积极争取其决策认可、创业孵化器或者扶持资金;积极协调政府以及企业等相关单位为我校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办理专利、营业执照、工商、财税等有关手续,建立多方面的学生创新创业信息渠道,增强创新创业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切实加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组织领导

(一)健全体制机制

要建立健全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完善校园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建设,对校内创新创业项目进行统一登记、分类管理、实时跟踪,做好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孵化的同步跟踪,创新管理模式,提高服务水平。

成立“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及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由招生就业处、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处、团委、教务处、人事处、科技处、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任成员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把要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抓好立德树人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本意见加强顶层设计,落实领导责任,加大经费支持,加强督导考核,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考核

把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考核相关部门和学院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把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情况列入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绩效考核,把大学生创业数量和质量情况纳入学校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分解任务,严格考核。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校内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使创新创业成为教师教学、学生成长成才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继续加强对创新创业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丰富宣传形式,培育创客文化,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感冒风险、宽容失败的氛围环境。

附件: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任务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