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7-09-18   点击数:

咸师院教字〔2014〕第23

为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全面了解在校学生的学业情况,对可能产生的不利于学生完成学业的各种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促进我校良好学风和考风的形成,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学校实行学业预警制度,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每学期补考后根据学籍清理结果,分为试读预警、留级预警和退学预警三个类别。

第一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给予试读预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

1.一学期以内有多门课程考核不及格,经补考后仍有2门不及格的;

2.一学期以内旷考课程达到2门的;

3.入学以来补考后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4门的。

第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给予留级预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下同)。

1.一学期以内有多门课程考核不及格,经补考后仍有3门以上(含3门)不及格的;

2.一学期以内旷考课程超过3门(含3门)的;

3.入学以来补考后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5门(含5门)的。

第三条入学以来补考后累计不及格课程超过7门(含7门)者,学校将给予退学预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第四条学业预警的具体措施如下:

1.每学期补考后,各院(系)教学秘书将符合第一条、第二条和第三条的学生进行统计汇总,填写《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统计表》(附件1)和《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学业预警明细表》(附件2)。

2.各院(系)教学秘书将达到学业预警条件的学生名单在通知学生签名确认后,经院(系)院长(系主任)签字盖章,交教务处教务科。达到试读预警的学生,由各院(系)直接对学生本人出具预警通知书一份(附件3),达到留级预警和退学预警的学生,待学籍清理文件下发后,由院(系)对学生本人及家长各出具一份留级或退学预警通知书(附件4至附件7),由学生辅导员填写并负责传达到相关学生及家长。

3.对受学业预警学生,各院(系)要充分关心和重视这部分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主管辅导员要约受学业预警的学生谈话,帮助分析原因,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并组织对受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业帮扶工作。

第五条学业预警实施细则是我校加强学风建设一项新的教学管理制度,它是对学生的一种提醒性帮助,它对学生不是一种处分而是为了督促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从而加强对学生学业状态的监控和管理,有利于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第六条各院(系)要组织教学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学业预警的有关规定,并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我校学业预警细则的实施。

第七条本细则解释权在教务处,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学业预警统计表

2.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学业预警明细表

3.咸阳师范学院学生试读预警通知书

4.咸阳师范学院学生留级预警通知书(院系、学生留存)

5.咸阳师范学院学生留级预警通知书(家长留存)

6.咸阳师范学院学生退学预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