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中长期发展与规划纲要(2012-2020)》,全面实施教师持普通话合格证上岗制度,促进普通话水平整体提高,按照上级语委要求,我校测试站计划在2023年下半年继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自愿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人员,及未设立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的在校师生,统称为“社会人员”。
提示:已设立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在校师生不在此列,如需参加测试,请咨询所在学校了解相关事宜。
二、时间及批次安排
此次测试我校面向社会考生开放两个批次,每批次400个名额,共计800个测试名额,名额报满后,报名窗口将自动关闭。
第一次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9:00至21日17:00;
第二次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9:00至9日17:00。
三、 报名方式
电脑端网络报名: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http://bm.cltt.org),选择“陕西”报名入口,按照提示进行。
四、报名条件
18周岁以上的公民,和在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均可以就近就便选择测试站报名。
我校师生不参加本次报名,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统一组织在本校报名测试。
五、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行函〔2005〕173号)规定,对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按40元/人•次收取测试费。
2.缴费方式:现场缴费(现金)
(1)缴费时间:测试日当天;
(2)缴费地点:咸阳师范学院艺术楼1楼普通话水平测试室(104)外测试签到处。
(特别强调:网报成功,仅是预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报名成功,通过测试站审核,方确定报名成功,请考生在测试前一周内自行查询、打印准考证,查询信息无误方可参加测试)
六、测试组织工作及要求
1.为方便考生,简化测试报名程序,我校本次测试报名未单独安排现场确认和缴费环节,报名成功考生请确保测试日当天按时到场确认考试信息、缴费并完成测试,避免造成测试名额浪费
2.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测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与报名批次时间无关)、身份证,不带准考证或身份证者,缺一均不准测试。
3.测试时间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提前20分钟到候测室报到(艺术楼1-104教室,测试场地示意图见附件1),不要迟到或提前到达考试区域,保证测试秩序,避免人员聚集。
4.本次测试使用信息采集系统现场采集考生照片,测试流程见附件2;照片将用于证件制作,考生应试时应注意仪容仪表,着装整洁大方,具体要求见附件3。
七、成绩与证书查询
1.成绩查询方式:登录“陕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或“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中有关栏目查询。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地址为:http://www.cltt.org/。
2.证书请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由应试人所报考的测试站统一发放;电子证书执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中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照的行业标准。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八、注意事项
1.填报信息准确:应试人报名时,务必认真、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经核对无误后提交。提交后相关信息不可修改、不可撤销。请在领取准考证、参加测试当日再次核实个人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请及时向有关测试站反馈,以免造成证书信息有误。
2.采集照片要求:证书照片将会在测试当日由测试站进行现场采集。请应试人注意仪容仪表,尽量穿深色、有领上衣,保持面部清洁和本人自然相貌;不化浓妆、遮盖或改变脸部特征;发型不能过于蓬松、不能遮眉遮耳,不佩戴过大的首饰或染过于艳丽的彩发。
3.遵守考场纪律:应试人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严禁作弊及代考,一经发现,测试机构或者测试站点将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测试机构认为有必要的,还可以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者所在单位。
4.可关注“陕西普通话”微信公众号,了解普通话水平测试政策、流程、注意事项等信息。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029-33720474
附件1:普通话水平测试场地示意图
附件2: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人员测试计划
附件3: 拍摄证件照注意事项
附件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版公告
咸阳师范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站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