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31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按照陕西省语委等4部门《关于启动2016年“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的通知》(陕语〔2016〕1号)文件有关精神,为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学校决定举办“中华诵·经典诵读大赛”活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国梦”和纪念建党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这一主线,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深入开展“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激发广大师生的民族自豪感,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荣誉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教务处、宣传部、学生处、校团委联合主办,由文学与传播学院承办。

三、活动内容

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为重点,重在体现陕西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缅怀革命先辈、继承革命传统、弘扬延安精神,永远跟党走的坚定信念;同时展示新时期在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下,陕西教育蓬勃发展、奋发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诵读篇目以现行的大中小学语文课本为蓝本,以三秦出版社出版、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发行的《中华诵·经典诵读活动读本》(上、下册)为辅本,各学院可结合实际,增加符合陕西地域特色、延安精神或师生原创的优秀作品。

四、节目形式

参赛作品必须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节目形式以个人和集体诵读为主,可自备朗诵配乐、服装、道具,允许适当穿插书画展示、伴舞、情景剧等。

五、参赛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均可参加。

六、大赛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

2016年3月25—31日,制定学校活动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2016年4月11—4月13日,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并要求各二级学院上报本院学院学生活动方案,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二)预赛阶段

2016年4月13日—4月20日,各二级学院安排组织实施,并于2016年4月20日将结果报文学与传播学院。每个二级学院原则上推荐1个诵读节目。要求时长不大于8分钟。

(三)复赛阶段(具体通知另发)

5月10日前进行复赛,具体由教务处、校团委、文学与传播学院负责实施,最终,学生组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若干。学校经典诵读活动领导小组将推荐优秀选手、集体参加省上比赛。

5月13日前,将复赛优秀节目报送省教育厅

六、活动要求

(一)各学院于4月22日前将参赛选手信息表报送文学与传播学院,所推荐的每个节目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超时将酌情扣分。

(二)各学院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初赛选拔推荐及后续参演的各项工作。

(三)文学与传播学院做好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三)党委宣传部负责大赛的录像及视频后期处理工作。

2016年“中国梦·爱国情·成才志”中华经典诵读活动节目评分标准

活动联系人:文学与传播学院 高娥娥 老师

活动材料报送地址:2#-206办公室(文传院学工办(三))

电 话:33722028

咸阳师范学院

教务处

中共咸阳师范委员会

党委宣传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咸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