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按照省语委办《关于在全省开展“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活动的通知》(陕语办〔2022〕1号)、《关于在全省开展不规范用语用字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陕语办〔2022〕2号)和陕西省2022年语言文字工作视频会议的安排,为做好学校不规范用语用字清理整治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不规范用语用字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学校不规范用语用字清理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成员:教务处处长 党政办公室主任
党委宣传部部长 招生就业处处长
学生工作处处长 国资处处长
后勤保障处处长 校团委书记
各二级学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担任,办公室按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不规范用语用字清理和整治工作。
二、工作职责
各单位、各部门应对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陕西省实施<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有关规定及语言文字有关标准规范,对存在的不规范用语用字情况进行清理整改,具体职责如下:
(一)教务处
1.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完成校内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的上报。
2. 组织做好各类学科竞赛中不规范用语用字清理和整治工作。
3. 购买相关书籍,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二)党政办公室
1. 负责对校内办公楼单位名称牌、标牌的不规范用语用字开展清理和整治工作。
2. 负责对会议会标用字以及学校面向公众示意性文字中的不规范用语用字开展清理和整治工作。
(三)党委宣传部
1. 负责对学校校内广播、新媒体、网站以及网络不规范用语用字开展清理和整治工作。
2. 负责对校内橱窗、条幅、灯箱、广告牌、霓红灯、电子显示牌、宣传牌、标语用字、宣传张贴用字中不规范用语用字开展清理和整治工作。
(四)招生就业处
负责对学校招生宣传中不规范用语用字开展清理和整治工作。
(五)学生工作处
1. 负责在新生报到和入学教育中开展不规范用语用字清理和整治工作。
2. 负责对学生日常管理手册等不规范用语用字开展清理和整治工作。
(六)国资处
负责对校内经营商户的不规范用语用字开展清理和整治工作。
(七)后勤保障处
1. 负责对校内地名牌、路名牌、指示牌的不规范用语用字开展清理和整治工作。
2. 负责对校内餐厅的不规范用语用字开展清理和整治工作。
(八)校团委
负责在学校各类文体活动中开展不规范用语用字清理和整治工作。
(九)各二级学院
负责对学院网站、横幅、宣传海报的不规范用语用字开展清理和整治工作。
三、组织实施
(一)制定方案与组织动员(4月-5月)
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认真做好不规范用语用字清理整治工作的部署、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组织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陕西省实施<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的《简化字总表》《标点符号用法》《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等规范标准,进一步强化对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性认识,提升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自觉意识。
(二)组织检查与清理整改(5月-11月)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前期工作方案,对所负责领域进行全面检查,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联合开展不规范用语用字清理整治工作。通过组建用字监督员队伍、“小小啄木鸟”志愿者团队、大学生推普社会实践团队活动等方式,对所负责领域不规范用语用字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二简字等现象,是否存在错别字,中英文译写、汉语拼音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等情况,对上述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
(三)巩固成效与总结报送(12月10日之前)
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有关资料,总结工作经验,挖掘好的做法、典型案例;梳理存在问题,建立完善用语用字规范化督查检查工作制度机制,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要及时报送总结报告,附开展活动相关图片、视频等过程性资料(报告字数1500字左右,图片不小于1MB、数量不少于5张)。请各单位、各部门于12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1-108室,电子版发至xspth126@126.com。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成立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广泛动员,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师范院校对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所肩负的使命与责任,组织师生努力做好本次清理和整治工作。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6月和11月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清理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二)认真统筹策划
各单位、各部门应认真筹划,通过深入开展诵读、书写、演讲、写作等多种语言文化实践活动,加强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三)做好宣传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紧扣工作主题,创新宣传手段,拓展活动载体,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运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对规范语言文字进行宣传,积极引导师生参与清理整治工作,不断增强师生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
附件:咸阳师范学院不规范用语用字清理整改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任 娟
联系电话:029-33720474
教务处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