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经费在立项后会拨付至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负责项目经费的管理与报销。
一、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情况
项目资助经费按照学院各级别项目立项数量,依据学校项目资助标准,由教务处统一拨付至各二级学院。
二、项目经费管理、报销
1.各二级学院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台账,严格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保证经费使用科学、合理、规范。在项目结题后凭相关票据及结题证书一次性报销。
2.报销程序:项目组负责人签名→指导教师审核→二级学院经费管理员初审记账→二级学院领导审批→财务处报销。大创项目的报销需在线下进行,不在财务报账系统填写。
3.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取管理费。
4.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计算、测试、分析费、业务资料、报告、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版面费、印刷费,文献检索费、软件购置费、专利申请与保护费、差旅费(只限于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以及指导老师。报销标准:学生每天按30元标准补助;指导教师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材料、试剂药品购置费、样品采集费、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校内除外)以及其他合理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