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咸阳师范学院2022年度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学校于2022年11月25日对咸阳师范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评选。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1月26日—2021年11月30日。
1. 咸阳师范学院2022年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化学与化工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文学与传播学院
2. 咸阳师范学院2022年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郭玲霞 曾永安 刘冰 崔颖冀 樊琪
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1月30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联系人:王静,联系电话33720543。
教务处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