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学位委员会《陕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20〕6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22〕12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根据省市及学校防疫工作实际,我校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采取线上评审方式进行,评审专家于12月8日至12月14日对我校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特殊教育专业、文物与博物馆学等3个专业进行授权审核。经过专家组评议,认为我校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特殊教育专业、文物与博物馆学等3个专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权申报条件,同意申报。
现将我校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33720546)反映。
咸阳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