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咸师院发〔2019〕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2022学年学籍清理及学业警示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籍清理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咸师院发〔2019〕7号)第九章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要求对学生的不及格课程进行清理,并对超过规定门数的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学籍处理。
各二级学院应仔细核对本学院学生经补考后的不及格课程及门数,并通知有关学生进行签名确认,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学生。请将清理确认后学业警示、留级、退学的学生名单及处理结论填写在《2021—2022学年学籍清理情况汇总表》中(见附件),经院长签字盖章后务必于2022年10月13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与考试管理科。
二、学业警示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咸师院发〔2019〕7号)第九章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学生自入学以来累计不及格课程超过5门(含5门)者给予学业警示,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并对其学习情况进行跟踪。
三、注意事项
1.认真组织师生学习《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咸师院发〔2019〕7号)文件,领会其精神实质。
2.此项工作程序繁杂,时间紧、任务重,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附: 2021—2022学年学籍清理情况
教务处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