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
特殊教育(专业代码:040108,学科门类:教育学,门类代码:04,专业类:教育学类,专业类代码:0401,申请学位授予门类:教育学)
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080907T,学科门类:工学,门类代码:08,专业类:计算机类,专业类代码:0809,申请学位授予门类:理学)
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代码:060104,学科门类:历史学,门类代码:06,专业类:历史学类,专业类代码:0601,申请学位授予门类:历史学)
二、申报程序:
1.形成详尽的申报材料;
材料内容:
(1)《陕西省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1)。
(2)自评报告及自评依据等材料一式两份,相关指标及观测点见《陕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附件2)。
2.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报专业的申报材料进行预审;
3.依据预审意见进行整改,确定上报书面材料;
4.专家评议组对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5.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核申报材料,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6.学校将评审结果及有关材料上报省学位办。
三、申报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2022年10月16日—10月25日,相关二级学院组织专人负责形成申报材料,打印成册(1份),经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讨论审核后,于10月26日交教务处;
10月27日—10月28日,教务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存在问题提出修改意见,相关二级学院按照初审意见进行修改;
11月1日相关二级学院将修改后的申报材料交教务处;
11月2日—11月5日,校学位办对初审材料进行预审,确定上报的书面材料;
11月23日—11月24日,专家评议组对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12月初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审核材料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12月中旬整理精装申报材料,学校将评审结果及有关材料上报省学位办。
附件: 1、陕西省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表
2、陕西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
教 务 处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