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5号),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2〕27号)文件精神,发挥教学名师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第十届校级教学名师评选暨陕西省第十三届省级教学名师奖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我校在职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2.已获得校级或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及推荐名额
1.第十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名额:3名;
2.各二级学院推荐校级教学名师奖推荐名额:1名。
三、评选条件
1.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受聘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2019-2021年,承担校内本科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64学时/年,或承担校内教学任务不少于96学时/年(含实践教学)。
3.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其他条件依照《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咸阳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咸师院教字﹝2016﹞11号)(附件2)执行。
5.教学名师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重点向为低年级学生讲授基础课、公共课的教师倾斜,向长期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实习实训教学的教师倾斜,同等条件下获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教师优先。
四、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工作采取本人申请,二级学院评议推荐,学校评审,校内公示,校长办公会审议等程序进行。
五、申报材料
1.《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2.《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一式五份。
3.《教学名师候选人业绩表》(附件5)。
4.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附件6)(电子版和纸质版)。
5. 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录像时间50分钟左右,采用H.264编码、MP4格式,不大于500MB)。
六、申报要求
1.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对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本次评选推荐工作。
2.坚持原则。各二级学院及申报人在申报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在评选过程中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于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
3. 示范引领。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鼓励教师积极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更新观念,勇于创新,为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做出更大贡献。
4.材料报送:请各学院于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30前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109室,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至邮箱:113559579@qq.com。
5.陕西省第十三届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已经开始(详细通知见附件7),请有意向申报陕西省第十三届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的往届校级教学名师参照省上文件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联系人:王静 电话:33720543。
附件1:《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2:《咸阳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
附件3:《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报汇总表》
附件4:《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5:《教学名师候选人业绩表》
附件6: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
附件7:《关于开展第十三届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