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咸阳师范学院2021年度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学校于2021年12月19日对咸阳师范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评选。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12月19日—2021年12月21日。
1. 咸阳师范学院2021年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数学与统计学院 外国语学院
音乐学院
2. 咸阳师范学院2021年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王 静(教务处) 万应雪 屈御周
张 忠 李亚锋
推荐数学与统计学院参加2021年陕西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的评选。
推荐王静(教务处)参加2021年陕西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的评选。
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12月21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联系人:张晋平,联系电话33720546。
教务处
202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