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组织了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拟推荐“《地方师范院校三位一体课程思政育人模式的探索与实践》等6项成果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结果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各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提供书面材料说明并报送至教务处。联系电话:029-33720476。
特此公示。
附件:2021年咸阳师范学院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序次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