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章第五十三、五十四条有关规定,现将2021届结业和延长学习年限学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业学生
因有3门及其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作永久性结业处理的学生只发给结业证书,不得再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二、延长学习年限学生
根据《规定》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的学籍保留到相同专业的下一年级,按2022届在校生相同要求对学生进行管理,现强调以下几点:
1.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的学籍编入同专业下一年级,学生应在7月1日前到所在学院办公室协调办理宿舍调整等手续。8月28日—29日必须按时返校,办理报到交费、注册手续,随编入班学生一起参加日常教学活动。对于不及格课程较少(1-3门课程)自愿申请不在校住宿的学生,二级学院务必与学生签订相关免责安全协议书,协议书原则上要有学生监护人签名。各二级学院应督促此类学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按时做好相关考试的申请工作。
2.延长学习年限学生认真做好有关课程及环节的重修规划,遵守校纪,努力学习,及时办理相关申请手续,确保按时完成学习任务,顺利毕业。
3. 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在2022年6月将会重新进行毕业资格及学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将发给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三、有关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延长学习年限学生下学期初按时报到交费注册,确保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学生。日常工作中要重视和加强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的管理工作,关心关注他们的学习及生活,保持联系,加强指导,督促和帮助学生按时完成学业,从而顺利毕业。
附: 永久性结业、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名单
教 务 处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