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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0年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了促进高等学校课程的改革和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大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培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发现和选拔数学创新人才,为我校大学生提供一个展示基础知识与思维能力的舞台。我校决定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现将有关竞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我校由教务处主办,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承办,具体负责竞赛的报名、宣传、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参赛对象及方式

大学本科二年级或二年级以上的在校大学生。竞赛分为非数学专业组和数学专业组。数学专业学生不得参加非数学专业组的竞赛。分区预赛由各省(市、区、军队院校)数学会负责组织选拔,使用全国统一试题,在同一时间内进行考试。决赛由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工作小组和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三、竞赛内容

非数学专业组预赛竞赛范围以理工科本科教学大纲所规定的高等数学教学内容为准,决赛增加线性代数内容。

数学专业组竞赛范围包括数学分析(50%)、高等代数(35%)和解析几何(15%)。

四、竞赛的时间安排

竞赛包括分区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2020年10月24日---2020年11月1日:宣传报名。

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25日:校内培训。

2020年11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分区赛考试。

2021年4月或5月(具体时间2021年2月通知), 全国决赛,地点:吉林大学。

五、报名办法及竞赛费用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4日—11月1日,每天下午14:30至18:00。

报名地点:2号楼415室

报 名 费:每位参赛学生50元(以班为单位交至学委处)

竞赛联系人: 王老师  13571089577

邮    箱:757651619@qq.com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本次竞赛,可能与我校部分院(系)的教育实习有所冲突,故希望各院(系)对已通过选拔考试参加竞赛学生的实习活动妥善安排,确保实习、培训两不误。

(二)经承办单位建议,教务处批准,对参加2020年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取得较好成绩的同学在相应课程的期末综合成绩进行加分的办法。具体办法如下:初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校级奖加3分(加分后不能超过100分)。

(三)请各院(系)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对本院(系)学生的宣传动员,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本次竞赛。

附件:

1. 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通知

2.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报名表--数学专业

3.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报名表--非数学专业

                                                教务处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