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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教育实习总结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5   点击数:

各相关二级学院:

2020年春季,我校教育实习受到新冠疫情影响,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文件精神,教育实习坚持 “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理念,在《咸阳师范学院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延期开学教学工作安排》、《关于加强延期开学期间教育实习指导工作的通知》和《咸阳师范学院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方案》文件指导下,以线上实习指导和线下虚拟教育实习的形式开展,经过各相关单位精心安排和周密组织,扎实开展各项实习内容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切实提高我校师范生实习质量,请各相关学院认真总结本次教育实习经验,发挥优势,激励典型,现对2020年春季教育实习总结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育实习总结

各相关学院组织春季教育实习师范生召开座谈会,总结2020年教育实习整体情况,了解师生对师范生对教育实习的意见和建议,梳理本学院的特色工作,形成具有学院特色的师范生技能提升方法。

二、实习先进单位及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1.实习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能严格执行学校教育实习管理工作规范和制度,完成本学院实习基本任务,了解实习中的各方面情况,精心组织实习生进行校内集训和实习指导工作。

2)能够按照实习安排,检查实习并及时协调解决实习中的有关问题。

3)校内集训和实习各项资料完整,并能组织学生参加师范生技能展示等相关比赛,并获相关奖励省级校级奖励。

4)实习实训具有学院特点和学科特色并能及时宣传报道。

 2、优秀实习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牢固的专业思想和良好的师德;

2)深入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熟悉教学内容,虚心接受指导,较好地掌握教学方法与技巧。

3)能模范遵守学校及学院相关规定并能团结同学,实习成绩优异。

3、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条件

1)能积极接受教育实习工作任务,认真负责,为人师表。

2)关心学生思想、工作,指导学生顺利完成教育实习各个环节,无不及格成绩。

3)指导学生能积极参加学院师范专业比赛并荣获奖项。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评选办法

(1)实习先进单位由学院申报,教务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

(2)优秀个人由各学院在本单位内总结和评选的基础上按规定名额向学校推荐。

(3)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推荐名额:先进单位名额根据当年实习评价结果确定;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由按照学生人数5%比例进行推荐;优秀实习生按各学院实习生总人数10%比例进行推荐。

(4)教务处对各学院的申报和推荐材料进行评估和审核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

2.评选要求

各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抓好实习总结和评选工作。对先进单位的申报和优秀个人的推荐,要严格把关,要认真掌握标准尺度,要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则取消该单位或个人的评选资格。

3.评选提交材料

各学院上报的先进单位、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指导教师、都须附有相关的材料。

(1)实习先进单位:实习领导小组名单、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实习制度、其它活动及材料的书面记录。

2)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个人书面总结、落实实习工作计划情况、相关总结或指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奖证书。

3)优秀实习生:咸阳师范学院实习成绩评定表、实习教案、听课记录、实习总结以及参加比赛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

四、其它

先进单位申报材料需提交本学院从校内集训开始的各项相关资料。优秀个人相关材料按照学生与教师提供材料按照汇总表依次排序。于1019日前将推荐表与纸质版材料交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至409031154@qq.com

联系人:杜松松        联系电话:33720999   

 

附件1:优秀实习学生推荐汇总表

附件2:优秀实习学生推荐汇总表

附件3: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