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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报到注册、学年学籍清理及学业警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新修订的《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咸师院发〔2019〕7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报到注册、学年学籍清理及学业警示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到注册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咸师院发〔2019〕7号)第三章第十一条之规定,各二级学院应对学生开学报到注册进行严格审核,组织学生填写《咸阳师范学院学生报到注册表》(附件1),对学生报到注册情况进行汇总,特别是对逾期两周未报到的学生进行认真清理,并于9月14日前将《学生报到注册情况汇总表》(附件2)、《开学(两周)未报到注册学生名单》(附件3)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务与考试管理科。

二、学籍清理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咸师院发〔2019〕7号)第九章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要求对补考后学生的不及格课程进行清理,并对超过规定门数的学生按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学籍处理。

各二级学院应仔细核对本学院学生经补考后的不及格课程及门数,并通知有关学生进行签名确认,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学生。请将清理确认后学业警示、留级、退学的学生名单及处理结论填写在《2019—2020学年学籍清理情况汇总表》中(附件4),经院长签字盖章后务必于2019年9月14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与考试管理科。

三、学业警示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咸师院发〔2019〕7号)第九章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学生自入学以来累计不及格课程超过5门(含5门)者给予学业警示,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并对其学习情况进行跟踪。

四、注意事项

1.认真组织师生学习《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咸师院发〔2019〕7号)文件,领会其精神实质。

2.此项工作程序繁杂,时间紧、任务重,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附:1、咸阳师范学院学生报到注册表

2、学生报到注册情况汇总表

3、开学(两周)未报到注册学生名单

4、2019—2020学年学籍清理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