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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咸阳师范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1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0年工作要点》(教高司函【2020】1号)文件精神,为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2020年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20年3月~2020年7月

二、组织机构

(一)大赛设立组委会

主  任:舒世昌

副主任:王长顺   袁也

成  员:教务处处长、校团委书记、学生处处长、科技处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国际交流处处长、各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大赛的具体事务。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工作小组

院长亲自负责,发掘人才,组建参赛团队,并指派有经验和责任心的教师任团队指导老师,指导团队参赛工作。

(三)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和校内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四)主办单位:咸阳师范学院

承办单位:

经济与管理学院承办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国际赛道比赛

职业技术学院承办职教赛道比赛

三、高教主赛道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深化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一)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未获得往届“互联网+”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

②学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②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③学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②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③学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股份与学生所持股份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③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并股份不低于10%。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体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5.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六届大赛。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②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③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②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③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五.国际赛道

参赛项目学生成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认可的国外普通高等学校(参见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http://www.jsj.edu.cn/)18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根据项目性质和类别,分为商业企业组、社会企业组、命题组。参赛条件如下:

商业企业组。参赛项目具有较新的创意、技术、产品、商业模式等,有明确的创业计划,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社会企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形成正向、良性、可持续运行模式,服务于乡村振兴、社区发展、弱势群体、或以增益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和目标,并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稳定。其社会影响力与市场成果是清晰、可测量的。

社会企业组项目要求以工商企业类为主,以利于引入社会影响力投资推动社会企业发展;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命题组。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就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立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团队、企业均可参赛,包括已获往届大赛国际赛道金银奖的项目或公司,可同时参与多个命题。

鼓励师生共创项目,即可由在校老师和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共同组队参赛,团队负责人须由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担任,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六.职教赛道

职教赛道仅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报名参赛。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学院的在校学生。

创业组。参赛项目在2020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创业组(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团队持股比例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师生共创组,不能报名参加职教赛道。

七、参赛时间安排

(一)宣传启动:3月16日—4月17日。各学院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大赛,广泛动员学生参赛,宣传大赛主题,并动员专业教师进行指导,举办形式多样的师生参赛培训。

(二)参赛报名:4月17日~2020年5月20日(具体时间依据教育部通知待定)。各参赛学生以团队为单位登录超星学习通平台竞赛网址(xysfwlw.fanya.chaoxing.com)进行报名和作品提交。参赛作品包括商业计划书、展示视频(时长不超过一分钟,视频格式H.264 MP4,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20M),项目路演PPT。

(三)学院决赛:5月20日~5月30日。各学院组织专家统一对本院所有申报作品进行评审排序,最晚于5月30日前,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和商业计划书纸质版报送至经济与管理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280958025@qq.com

(四)学校决赛:6月1日~6月10日。学校组织专家统一对所有申报作品进行评审和路演评审;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

(五)备战省赛及项目推荐:6月-7月。对优选申报项目项目进行修改完善,推荐参加省赛,备战省赛。

八、参赛报名

(一)各二级学院按照本学院在校生人数的20‰为下限选送主赛道、职教赛道参赛项目,按照本学院在校生人数的2‰为下限选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赛项目,国际交流学院推荐不少于2个项目参加国际赛道,总数不设上限并对各学院参赛项目进行排序,并将项目排序在院内进行公示,无异议上报推荐汇总表。

(二)各二级学院可根据项目需要成立跨学校或跨学院指导教师团队,打造精品项目,提升项目质量。

(三)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审查项目计划书,加强过程指导,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提升参赛项目质量。

九、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参照大赛相关文件精神邀请校内外导师对参赛项目进行指导,力争每个学院均有高质量的作品参赛,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大学生能力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进行相关学分认定。

(二)各学院要以选拔赛为契机,结合各学院的实际情况,积极在学生中开展创新创效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三)本通知为校内赛,有关进一步参赛安排、通知文件、辅导资料将会在咸阳师范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赛微信群共享公布,请参赛同学扫码入群。

教务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杜松松   电话13689108580

经济与管理学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吴京原   电话15667118818

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

杨荣昌,电话15353363628

附件:咸阳师范学院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

第六届互联网+大赛组委会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