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咸阳师范学院关于举办2019年“创意MORE”陕西省首届大学生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9年“创意MORE””陕西省首届大学生短视频大赛的通知》,为推动文化创意事业发展,搭建艺术创意短视频成果交流平合,培养文化创意产业后备人才,提高学生创意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学校范围内举办“创意MORE首届大学生短视频大赛。

一、大赛主题

大赛主题为“青春、探索、发现”

二、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咸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承办单位: 文学与传播学院

支持单位:党委宣传部、校团委

三、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鼓励不同学科、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报名参赛。

四、大赛内容

参赛作品应符合大赛主题要求,拍摄5分钟以内的原创视频,具体要求如下:

1.作品内容积极健康,能反映新时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2.作品需要以大学生视角为出发点,以青春、探索、发现为主题,立意新颖、主体鲜明,具有艺术性、故事性。

3.参赛作品应具有独创精神,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严谨剽窃、抄袭。

4.参赛作品一律不得加水印。

5.已获奖作品不能参加本次比赛。

6.各高校要认真审核本校参赛作品内容,排除存在政治性问题。

五、大賽流程

本次活动于2019年12月23日-2020年3月28日内进行,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征集作品,具体大赛流程为:

(一)报送联系人。

2019年12月20日将本学院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1)处加盖公章报送至文学与传播学院办公室(1-905),电子版发送至负责人邮箱314134899@qq.com。

(二)提交作品。2020年1月1日-2020年3月7日

上传参赛作品需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并在参赛作品报名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处加盖公章,二级学院填写2019年“创意MORE首届大学生短视频大赛参赛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二级学院审核后的视频作品上传至网址:http://xysfxy.fanya.chaoxing.com。纸质版报送至文学与传播学院办公室(1-905),电子版发送至负责人邮箱314134899@qq.com。注:参赛作品名称在相关信息表格中名称应一致。

(三)作品评审。2020年3月7日-2020年3月15日评审委员会进行作品评选。

(四)结果公示。2020年3月16日-2019年3月18日,组委会教务处网站和有关微信号公示评选结果。

(五)作品推荐。优秀作品推送参加陕西省首届大学生短视频大赛。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专项奖6个,网络人气奖3个,入围奖18个,优秀组织单位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千,具体如下:

1.专项奖(6个):最佳影片奖1个、最佳导演奖1个、最佳剪辑奖1个、最佳创意奖1个、最佳男主角1个、最佳女主角1个

2.网络人气奖(3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

3.入围奖(18个):最佳影片入围奖3个、最佳导演入围奖3个、最佳剪辑入围奖3个、最佳创意入图奖3个、最佳男主角入围奖3个、最佳女主角入围奖3个。

4.优秀组织单位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

七、赛制介绍

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按照剧情、拍摄创意、后期、音效各占20%的权重打分,选出50强作品进入终审,评选出最终奖项。

八、作品要求

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帧数为25帧/s,比例(宽:高=16:9),分辨率为1920*1080高清,编码H264,码流不低于10Mbps,格式为 MPEG/MP4/MOV/AⅥ等常用格式。

九、参赛费用

本届大赛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

十、主办方权利

(-)主办方有根据竞赛进程与参赛作品的实际情况调整奖项数量、等级,取消或添加奖项的权利。参赛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主办方将取消其參赛与获奖资格证书已发的,将收回获奖证书

(二)主办方对所有参赛和获奖作品享有展示、出版等权利,参赛即视为同意版权在一定范围内应用。

(三)主办方对本次大赛和评奖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十一、相关要求

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宣传、组织、指导,积极鼓励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本次比赛,围绕“咸师精神”将身边的优秀事迹进行组织,完成本次参赛任务。

教务处联系人:杜松松         联系电话:029-33720999

文学院传播学院联系人:严维佳 联系电话:029-33720620

附件1、咸阳师范学院2019年“创意MORE”陕西省首届大学生短视频大赛参赛联系人信息表

附件2、咸阳师范学院2019年“创意MORE”陕西省首届大学生短视频大赛参赛作品报名信息表

附件3、咸阳师范学院2019年“创意MORE”陕西省首届大学生短视频大赛参赛报名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