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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级师范类本科学生校内集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6   点击数:

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了切实做好2020年教育实习工作,现就2017级师范类本科学生校内集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集训时间

11月25日-12月27日。

二、集训内容

备课、说课、讲课、评课和教学设计等有关教学环节。

三、集训方式

集中讲授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

四、集训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组织

各相关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订本次教育实习校内集训工作方案,做好指导教师遴选集训动员及师生思想教育等有关工作。

2、精心安排,周密组织

各相关二级学院在校内集训工作中,必须邀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给学生上示范课,或聘请实习基地负责人为实习生作专题报告;选聘对基础教育有一定了解的教师担任集训指导教师,校内集训期间每10-15名学生配备指导教师1人,指导教师要利用课余时间指导学生选课、设计教学、撰写教案、制作并使用多媒体课件(包括设计思路、制作要领

等),指导教师对每个学生听课、评课、教学设计评阅份数、次数均不得少于2次,并对学生进行考核,评定等次。

3、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每位实习生需准备3节不类型的课程进行备课、说课和讲课,学院组织老师对学生说课、讲课等内容进行检查,其中学生演练环节须使用微格教室(多媒体教室或智慧教室)完成。各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技术指导与服务(智慧教室、微格教室使用安排见附件3)。教务处将不定期对各相关学院的学生集训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其作为评选实习优秀单位的重要参考依据。集训结束后,每个参加集训的学生须完成手写3份听课记录、2份教案(教学设计),作为实习成绩评定的重要参考。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相关学院须完成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实习校内教学集训实施方案、师范生校内集训分组统计表于11月29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所有电子文档发送至sjk0572@163.com。

2017级师范类本科学生校内集训附件

                                                                        教务处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