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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咸阳师范学院第二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咸阳师范学院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了深入推进我校教师教育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提高我校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地方基础教育,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除已获批的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外,其他师范专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拟申报改革项目的相关专业原则上应具有连续10年以上教师教育办学历史,教师培养经验丰富,培养效果良好,从事教师教育工作的毕业生在就业单位信誉度高。

(二)申报专业学生须有在中学或小学的实习基地实习或实训经验达两年以上。

(三)申报专业原则上应有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幼儿园)协同育人基础。

(四)申报专业须具有长期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能够满足实践教学需要。

三、申报要求

(一)积极组织  认真准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凝练专业特色,总结专业建设理念,丰富专业内涵,周密组织申报推荐工作。

(二)严密设计 科学论证 各学院要统筹推进,细致梳理专业建设现状,对专业建设与申报项目之间的合理性、先进性和适应性以及申报条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从而为申报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三)统筹规划 有序推进 各学院要结合文件要求和专业建设实际,对本次申报工作做好统筹规划,形成宏观思路和顶层设计,按时按质认真推进,确保申报工作落实。

四、申报名额

相关学院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原则上每个学院不超过1项。

四、材料与评选程序

1.二级学院根据学校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的申报条件积极组织,填写《咸阳师范学院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教务处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咸阳师范学院“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对材料进行初审,最后由初审合格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答辩,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校级第二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名单。

五、申报时间安排及申报材料报送

1.申报时间安排

拟申报项目以学院为单位在12月13日下午16: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申报材料报送

拟申报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咸阳师范学院第二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咸阳师范学院第二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同时报送汇总表、申报书电子版。

(2)相关支撑材料2份(项目申报单位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卓越教师培养目标定位、服务面向、优势与特色、培养标准、课程体系、培养模式、师资队伍、实践基地建设、合作机制建设、保障机制、实施进程等。)

(3)申报书和支撑材料分别用蓝色封面全包装订成册。申报书的正文要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支撑材料要编制目录。

联系人: 王静   电话:33720476   邮箱:113559579@qq.com

附件:1. 《咸阳师范学院第二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2. 《咸阳师范学院第二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