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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下半年校内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中长期发展与规划纲要(2012-2020)》,全面实施教师持普通话合格证上岗制度,促进普通话水平整体提高,按照上级语委要求,我校计划在2019年下半年继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渭城校区2017级本科类各专业学生;秦都校区2017级各专业学生。

   2.我校新进教师。

   特别强调:2018级、2019级学生本科学生、社会人士不予报名。学生报名时必须完整填写所在学院、年级、班级,如“咸阳师范学院文传院汉语1701班”,我校新进教师报名请注明工作单位,否则审核无法通过。

  二、报名时间:2019年9月21日—2019年9月25日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仅受理网络报名,具体方法如下:

  1.方法一:登录“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x.cltt.org/Web/signuponline/Default.aspx),按照提示进行报名。

   2.方法二:手机下载“畅言普通话”APP,注册后在首页选择“考试报名”,按照提示依次选择“省份”“城市/机构”“测试站”“测试时间”等信息进行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试人在报名和应试时,应认真阅读所选择测试站的“报名须知”“报名注意事项”和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按要求完成后续事项,确保信息填写完整、准确。使用电脑在线报名时,建议使用IE浏览器(使用360浏览器的请选择兼容模式)。

   2.应试人在网上报名时,应提交电子照片(本人近3个月以内的彩色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必须小于1M,规格为390像素*567像素)。

  3.应试人在报名、领取准考证、参加测试时,应认真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信息有误的应及时向报名测试站申请更正。

  五、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行函〔2005〕173号)规定,对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按40元/人•次收取测试费。

  2.缴费方式:现场缴费(现金)   

  3.缴费时间:2019年10月16日 (8:30—11:30,14:30-17:00)

  4.收费要求及收费地点: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由学习委员持打印的本班报名学生名单(样表见附件1),统一到1号教学楼112室办理缴费手续;教师本人到1号教学楼112室缴费。

  特别强调:网报成功,但未按时到现场缴费确认的学生,取消测试资格。

  六、测试要求

  1.交费后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凡参加测试的考生必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测试,无证件者一律不得参加测试。

  2.测试时间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到备测室报到(艺术楼1-104教室),测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与报名批次时间无关。

  3.应试人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按时到场应试并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因个人原因缺考的,不予安排补测。

  联系人:陈英丽         咨询电话:029-33720475

附件

教务处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