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实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研训练、学科技能竞赛、创新性实验、社会实践等活动,按照《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能力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咸师院教字【2016】31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各二级学院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切实符合本学院能力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在实施细则中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对认定标准进行补充和完善。
2.为本院学生毕业之前完成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营造良好的氛围,积极开展能力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活动,提升学生创能力素质与新创业能力。
3. 积极开展本学院学分认定有关工作,确保学生顺利毕业。
二、认定范围
2016级、2017级和2018级本科专业
三、认定时间
2019年9月23至11月1日
四、工作要求
1. 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本次学分认定工作,并对本学院未修满学分学生的积极引导与管理,确保2016级毕业生学位资格审查顺利开展。
2.二级学院需积极总结本次学分认定中高分优秀学生经验,积极开展交流、引导活动,促进低年级学生合理安排时间,积极参与各级各类能力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提升创新创业能力,高质量修完能力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教育学分。
3.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本次能力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工作,切实落实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公平、公正、公开开展此项工作。
4.于11月1日之前将本院实施细则和结果汇总上报至教务处。
联系人:杜松松 电话:029-33720999
附:
http://jwc.xync.edu.cn/wcm.files/upload/CMSjwc/201909/201909240132021.xlsx
教务处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