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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5   点击数: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研究要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高等教育发展需要和我校实际,以项目为依托,以质量提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内涵建设为核心,强化应用,

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立项内容

有关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专业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改革及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实践教学体系、双创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质量监控以及教师教育发展等方面的研究,均可申请本年度校级教改项目。

项目申报人也可紧密结合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就学校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关键问题自拟题目(立项指南见附件2)。

三、立项数量与项目管理

1.本年度校级教改项目计划立项70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60项。鼓励各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牵头申报重点项目。

2.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2019.10-2021.10),项目所在单位负责校级教改项目研究情况的统筹指导,学校将对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四、立项要求

1.项目负责人根据立项指南确定研究课题,填写《咸阳师范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附件4)。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只能作为负责人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再作为其它项目参与人。承担校级教改项目但没有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9年度校级教改项目。作为项目参与人,参研项目不能超过2项,项目申请书中参与人栏不能为空,且最多4人。

3.项目研究要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有一定的推广性。申报项目要求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方案合理,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鼓励以学科、专业大类为主线,集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管理等改革于一体的系统研究的选题。

5.项目负责人需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有一定认识和了解;申报项目有教学研究团队支撑的优先考虑;集试点、推广及应用于一体的综合性选题优先支持。

6.已获批省级、厅局级、校级资助的立项课题不再重复申报;以主持人身份获得两次校级教改项目资助的老师不再作为主持人申报教改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的项目主持人,不再参与校级教改项目申报。

7.学校综合考虑各二级学院现有专业数、专任教师数、一流专业建设需要、创新创业学院建设需要以及以往校级教改项目结题情况确定本次立项申报限额共100项。具体各二级学院申报限额见附件1。

五、材料报送

项目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限额推荐申报项目,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初审、排序,并于2019年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将《立项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发至36414970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2019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附件

                                                          教 务 处

                                                         2019年6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