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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9〕6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注重扶持优秀项目,组织优秀团队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二、项目类型

大创计划项目分为以下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在专业教师指导下,关注地方经济建设中面临的科学、技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教育、生态等重大问题,从自身兴趣出发,紧密结合专业知识,自主提出研究课题或独立承担教师研究子课题,形成完整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链条,最终研发出具有市场前景的概念型科技产品或撰写出具有理论、实践、政策、文化含量的研究报告、学术论文和其它成果。

2.创业训练项目。在专业教师指导下,项目团队通过社会调查、市场分析等方法手段设计一项具有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和市场前景的产品或服务,制定一份完整、具体、深入、可行的商业计划方案,团队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依据任务需求,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计划报告。

3.创业实践项目。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以上三种类型项目,如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或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或与精准扶贫脱贫相契合的,均可在申报表中注明为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

三、申报对象

1.申报对象主要面向2017级、2018级本科生。

2.申请人一次只能参加1个项目的申报,项目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

四、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原则上要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初级职称指导教师必须有一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老师共同指导。

2.指导教师近几年须在教学研究或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承担过校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指导过相关创新创业大赛项目。

3.往年未结题项目的指导教师不得指导2019年大创计划项目。

4.每位教师只能指导1个项目(含共同指导)。

五、项目实施

1.项目实施有关要求。项目运行中期,项目负责人须向所在二级学院办公室提交《咸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展报告》,汇报项目开展情况,各二级学院须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工作,学校将根据每个项目的进展情况,开展项目中期检查。

2.项目研究时间。各类项目(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1年,完成期限不超过2年。

六、时间安排及要求

1.2019年4月4日-4月12日:学生填写相关项目申报书(见附件),指导教师审阅并签署意见。

2.2019年4月15日-4月17日:各二级学院完成推荐项目的答辩初审,做好本院项目排名及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的申报资格审查,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jk0572@163.com)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

3.2019年4月22日-4月30日: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家组评审,公布立项结果。

七、其它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做好项目的宣传、动员和申报工作。

2.省级、国家级项目将在校级项目中遴选产生,向省教育厅推荐,国家级由省教育厅评审推荐。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实践教学科,联系人:李广龙  电话:33720572。

附件: 1.申报限额表

2.项目申报书(分类下载)

3.项目信息表

咸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