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公布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8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的通知》(陕教高办〔2023〕26号)和《关于公布2023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咸师院教字〔2023〕13号)文件,我校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立项123项,省级(含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96项(创新训练项目81项,创业训练项目14项,创业实践项目1项),其中国家级立项26项,由学生陈潇主持、张卫红教授指导的“基于一维纳米材料超双疏表面构筑技术研究”项目为国家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过程性管理,明确项目责任,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提升创新创业成果和质量,现对2023年立项项目予以进一步要求,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时间
原则上国家级项目完成时间为2年,省级和校级项目完成时间为1年,学校每年上半年组织结题评审。1年内不具备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交延期申请,可延期一年,延期后仍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将予以撤销。撤项项目负责人在校期间不得申请并参与其它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教师在同一聘期内不得指导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要求
结题所有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注明咸阳师范学院(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和项目编号,项目结题按照最高等级进行结题,项目编号以最高等级对应的项目编号进行。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题标准
等级级别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国家级 | 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3篇),学生第一作者至少1篇,均有学生署名 | 公开发表论文2篇,学生第一作者1篇,均有学生署名 | 公开发表论文2篇,均有学生署名 |
省级 | 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2篇),学生第一作者至少1篇,均有学生署名 | 公开发表论文1篇,且学生为第一作者 | 公开发表论文1篇,且有学生署名 |
校级 | 公开发表论文1篇,且学生为第一作者 | 公开发表论文1篇,且有学生署名 | 提交研究报告和结题报告书 |
注:1.项目申请1项发明专利等同论文3篇,1项实用新型专利等同论文1篇;2.创新训练计划、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参与“互联网+”大赛或“挑战杯(创青春)”比赛获省级奖励金奖等同于3篇公开发表论文、银奖等同于2篇公开发表论文、铜奖等同于1篇公开发表论文。
2.项目于11月24日之前完成项目任务书填写;项目立项时间按照校级项目立项时间(2023年7月6日)
3.项目负责人于12月份第三周周五前完成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二级学院于12月第四个星期结束前向教务处提交结题验收报告并完成学院审核。
4.如中期检查工作中因项目负责人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开展,在项目团队成员同意之后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项目负责人进行变更的书面申请,新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项目组其它成员担任,并经项目所有成员签字,指导教师签字,学院审核报教务处批准可对项目负责进行变更。
5.中期检查报告为项目结题和项目费用拨付重要参考依据,学校于项目中期检查后按照各学院中期检查结果对项目经费予以拨付。
6.按照结题等级将对指导教师开展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以上结题要求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项目后续工作,加强经费监管与项目结题工作,保证各项目能够顺利结题。
联 系 人:刘冰 联系电话:33720572
附件: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附件.zip
教务处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