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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1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6号)、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18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新设置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二)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

(三)撤销专业。

二、申报数量

为了确保专业质量,原则上,每个学院申请新专业数不超过1个,其中申请新增教育部目录外专业不超过1个。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申报情况,学校拟择优推荐上报4个专业。

三、申报要求

(一)严格专业基本要求,科学设置专业。

各学院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设置专业,确保新专业质量达到设置要求。对于达不到《标准》基本要求的专业,原则上不予申报。新增专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规划;

2.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有保障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3.有相关专业或专业群为依托;

4.有旺盛的社会需求(拟设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情况);

5.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6.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7.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二)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专业结构。

1.优先设置急需专业。支持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符合高校发展定位和特色的专业。行业产业发展需要,学科专业建设需求量大、就业形势较好、填补省内空白的专业列为急需专业(见附件1),优先申报。

2.从严增设省控专业。将全省专业布点多、招生人数多、就业率低的专业列为省控专业(见附件2,原则上不得申报。

3.加快淘汰老旧专业、“同质化”专业。连续5年不招生的现设专业,须按撤销专业申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校申报新增专业时必须同时申报需淘汰老旧专业、“同质化”专业至少2个。

四、申报程序

(一)网络申报。723日(星期一)前,校内审议,审议通过后的材料在本校主页显要位置公示不少于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将专业申报材料提交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与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bkzy.org,以下简称平台),并提交专业申报材料、校内专家组织审议意见(见附件3)。所有资料不能修改,请务必注意。

(二)网络公示。81日至31日,申报的专业材料在平台公示。

(三)材料报送。

1.新增专业论证报告1份(见附件4;

2.申请汇总表1份(见附件5;

3.申请表3份(见附件6;

4.请各二级学院在720日前上报上述材料。

(四)网络确认。925日至26日,各学院根据公示期间的意见,决定是否撤销申报部分专业,并登录平台进行操作。

联系人:龚彦忠电话:02933720543

箱:364149702@qq.com

附件:1. 2018年急需本科专业名单

2.省控本科专业名单

3.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校内专家审议意见

4.新增专业论证报告撰写提纲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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