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6号)、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18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新设置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二)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
(三)撤销专业。
二、申报数量
为了确保专业质量,原则上,每个学院申请新专业数不超过1个,其中申请新增教育部目录外专业不超过1个。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申报情况,学校拟择优推荐上报4个专业。
三、申报要求
(一)严格专业基本要求,科学设置专业。
各学院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设置专业,确保新专业质量达到设置要求。对于达不到《标准》基本要求的专业,原则上不予申报。新增专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规划;
2.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有保障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3.有相关专业或专业群为依托;
4.有旺盛的社会需求(拟设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情况);
5.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6.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7.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二)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专业结构。
1.优先设置急需专业。支持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符合高校发展定位和特色的专业。将行业产业发展需要,学科专业建设需求量大、就业形势较好、填补省内空白的专业列为急需专业(见附件1),优先申报。
2.从严增设省控专业。将全省专业布点多、招生人数多、就业率低的专业列为省控专业(见附件2),原则上不得申报。
3.加快淘汰老旧专业、“同质化”专业。连续5年不招生的现设专业,须按撤销专业申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校申报新增专业时必须同时申报需淘汰老旧专业、“同质化”专业至少2个。
四、申报程序
(一)网络申报。7月23日(星期一)前,校内审议,审议通过后的材料在本校主页显要位置公示不少于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将专业申报材料提交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与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bkzy.org,以下简称平台),并提交专业申报材料、校内专家组织审议意见(见附件3)。所有资料不能修改,请务必注意。
(二)网络公示。8月1日至31日,申报的专业材料在平台公示。
(三)材料报送。
1.新增专业论证报告1份(见附件4);
2.申请汇总表1份(见附件5);
3.申请表3份(见附件6);
4.请各二级学院在7月20日前上报上述材料。
(四)网络确认。9月25日至26日,各学院根据公示期间的意见,决定是否撤销申报部分专业,并登录平台进行操作。
联系人:龚彦忠电话:029—33720543
邮箱:364149702@qq.com
附件:1. 2018年急需本科专业名单
2.省控本科专业名单
3.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校内专家审议意见
4.新增专业论证报告撰写提纲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教务处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