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830号)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 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确定本次新专业申报的最终结果,现公示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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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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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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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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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业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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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授予
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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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
专业
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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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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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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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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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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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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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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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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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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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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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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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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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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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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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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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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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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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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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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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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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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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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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18年7月21日-2018年7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7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特此公示。联系电话:33720543;15991006589
教务处
2018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