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阳师范学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咸师院教字201611号),我校第八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经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于2018年6月14日会议审议,评选黄怡、杨雪梅两位同志为我校第八届校级“教学名师奖”荣誉获得者。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6月14日-6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6月17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教 务 处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