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课堂教学秩序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扎实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工作,进一步严肃教学纪律,规范课堂组织和教学行为,建立课堂教学监督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教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咸师院发〔20176号)文件精神,本学期学校开展教学秩序专项检查工作。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教学检查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教务处有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对全校所有教学单位的课堂管理、课堂纪律进行定期抽查。

各二级学院成立相应的各二级学院教学秩序专项检查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为组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教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对本学院的课堂管理、课堂纪律进行定期抽查,纠察违纪违规行为。

二、检查内容

1.教学纪律:教师按课表时间和地点准时上、下课,无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

2.教学资料:教师携带教学要件完备,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教学进度表、教学课件、学生成绩册。

3.教师仪表:衣冠整洁,言行文明;如无特殊原因,务必站立讲授。

4.教学方法:使用普通话教学,语言清晰流畅;板书工整布局合理,课件形式规范内容精炼。

5.教学计划:按照教学计划开展课堂教学,教学进度安排得当。

6.教学内容:基本概念表述准确,学科知识体系清晰;内容充实难点透彻,注重教学双向互动。

7.课堂管理:严格课堂考勤,严肃课堂纪律。

三、检查形式

学校每周不定期抽查,并通过视频监控管理系统进行检查;二级学院定期做好本学院的日常教学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课程执行情况、师生到课情况、教学资料情况。

四、相关要求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求教师严格遵循教学制度规范,自觉维护教学秩序。

2.定期进行汇总。二级学院在中期教学检查时准备专门的检查材料,并在本学期课堂教学环节结束时提交教学秩序专项检查总结。
请各二级学院于326日前将各二级学院教学秩序专项检查小组人员名单报教务处(1号楼111室)。

联系人:曾永安联系电话:33720476

教务处(评建办公室)

201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