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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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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和《咸阳师范学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细则(试行)》(咸师院发〔2013〕12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安排意见》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校决定对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2024届毕业论文将继续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2024届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

二、检测进程与要求:

第一阶段 学生毕业论文在最终定稿之前,使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学院学生在系统中定稿处提交论文,由指导老师进行检测。

第二阶段 答辩结束后,按照答辩小组的问题,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学生最终上传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的论文定稿由学院管理员统一提交进行检测;使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的学生直接通过“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入口(链接地址同上)在最终稿处提交论文,由指导老师进行检测。

1.学生提交单篇论文的标准命名规范为:“学号+作者姓名+文章标题”,例如:“1807014110+张三+信息系统”。

2.论文存档格式:支持Word和PDF文档

3.论文定稿是指包括论文封面、目录、正文、附录、注释、参考文献、谢辞等完整内容,并按照撰写规范排版的终稿论文。

4.终稿提交时间截止5月20日。

第三阶段 各二级学院根据教务处给定的“咸阳师范学院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二级账户对本院所有毕业论文进行集中检测审核。

1.督促本院所有毕业生、指导教师按时提交终稿论文。

2.二级学院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等级评定处理。

3.5月24日前按要求完成本院论文提交及成绩登录工作。

4.最终检测不合格的,按照《咸阳师范学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细则(试行)》(咸师院发〔2013〕12号)进行处理。

第四阶段 答辩结束后,教务处对二级学院检测审核通过的所有论文定稿(终稿)按照总比例的30%进行抽查。抽查不通过的将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合格处理。

三、检测结果等级评定与处理办法:

1.检测结果等级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检测结果分为四个等级:

A级:总相似比在15%以内认定为A级。

B级:总相似比15%—25%以内的认定为B级。

C级:总相似比在25—50%的认定为C级。

D级:总相似比在50%以上的认定为D级。

2.处理办法

检测结果为C级的应在修改后进行二次检测,经再次检测达到B级及以上后方可申请答辩,成绩不得评定为良好及以上,复检仍不合格的,不预答辩,论文成绩定位不合格;D级的不予答辩,论文成绩定为不及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按照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严格认真落实有关规定,确保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2.为加强学术规范的管理,我校将往届毕业论文加入到检测比对范围中,自建资源库仅限于本校机构用户账号(学院统一分配)

3.使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的学生完成答辩后,直接通过“毕业论文管理系统”入口(链接地址同上)提交答辩后最终稿;未使用系统学院由管理员统一提交。

附件: 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附件.zip


联系人:刘冰

电 话:33720572

                                                                                教务处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