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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3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陕教高办〔2024〕18号)文件精神,现就推荐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简称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和主要任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 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 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每届任期五年。主要任务包括:

(一)组织和开展本科教育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就高等学校的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学 实验室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向教育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制订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

(四)承担有关本科教学评估以及本科专业设置的咨询工作。

(五)组织教师培训、学术研讨、信息交流、国际交流等。

(六)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组建方案

(一)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附件1)。

(二)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含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分委员会不超过4人),委员人数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超过40人(分委员会不超过30人)。各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秘书长1人,原则上在主任委员所在单位聘请(由主任委员推荐),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同时,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含分委员会)内设监督小组,由1名副主任委员和2名委员任监督委员,开展内部监督工作。

三、推荐对象及条件

本次推荐以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为主,具体推荐对象及条件如下:

(一)高等学校专家的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近5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

4.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

5.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6.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

7.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鼓励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教学指导委员会。

8.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委员所在单位条件

支持委员在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为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委员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主任委员、秘书长所在单位能够为本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和运行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支持。委员所在单位对委员思想政治、师德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做好监督。

四、推荐办法

(一)按照陕西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相关二级学院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的专家原则上不超过1人,为避免重复申报、跨学科专业申报,教务处将可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范围、对应学院及限额进行了整理,各二级学院在申报时,充分参考(附件1),各二级学院有45岁及以下的教师符合推荐要求的,优先考虑(45岁及以下教授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二)各二级学院将推荐专家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审核后向教育厅推荐。

(三)公示要求:各二级学院推荐委员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经教务处形式审查,并在公开场合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四)各二级学院推荐专家时,应标注是否推荐其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监督委员,如推荐其担任主任委员,需一并推荐相应的秘书长人选。

五、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委员推荐工作,需精心策划组织、严格遵循推荐标准和程序、科学合理布局、严格认真把关,确保所推荐的委员在本领域具备全国范围内的竞争力。

(二)学校上一届省级教指委成员应与所在省教指委工作委员会积极沟通,拓展推荐渠道,争取多方推荐学校优秀专家。由个人联系省教指委工作委员会推荐的,申报材料直接递交至个人联系单位,无需经过学校评审。

(三)入选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将自动纳入新一届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四)提交材料及要求:

1.《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3),盖章签字纸质版1式1份,电子版(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

2.《推荐委员汇总表》(附件4),盖章签字纸质版1式1份,电子版(excel版)。

3.《推荐委员信息表》(附件5),盖章签字纸质版1式1份,电子版(excel版),需同时提供支撑材料纸质版复印件,纸质版材料不予退回。

4.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科王静老师处(1#109),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113559579@qq.com,对于逾期未提交申报资料的学院,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 王静 郭丹洁 电话:33720543

附件:1.教育部教指委分类详表、可申报学院、申报限额

2.咸阳师范学院45岁及以下教授(或同级别职称)人员名单

3.专家推荐信息表(样表)

4.推荐委员汇总表

5.推荐委员信息表

                                教务处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