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教(评)〔2024〕53号
各二级学院:
学生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学生反馈教学效果、参与教学管理的方式。根据《咸阳师范学院评教工作实施办法》(咸师院教字〔2017〕21 号)《咸阳师范学院教师教育教学综合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咸师院教字〔2021〕32 号)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5日
二、学生评教方法:通过“咸阳师范学院教学质量评价系统”小程序开展评教,学生登录账号为学号,账号初始密码Xysf1027!#,初次登陆后请按照提示修改密码,具体操作手册见附件。(如忘记密码,可在小程序进行“忘记密码”申诉;后台管理员将对申诉“忘记密码”的账号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密码初始化,对“冻结”账号在一个工作日内恢复正常使用。)
三、评教结果反馈和改进:评教结束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向各二级学院反馈本院承担课程教师评价结果。
四、工作要求
1.本学期学生评教通过网络形式开展,各二级学院在评教时间内负责通知各个班级的学生参加评教。
2.本次网络评教为学生匿名评价,学生应客观公正的对任课教师评价,真实的反馈教师教学效果。
3.各任课教师应正确对待学生评教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学生评教过程或诱导评教结果。
4.二级学院和教师要根据评价结果做好教学改进和整改工作。
联系人:陈英丽 电话:33720999
系统技术支持:何倩 电话:18292718351
附件:学生评教操作手册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6月20日
附件:
咸阳师范学院教学质量评价系统
——学生评教操作手册
1.微信小程序搜索:咸阳师范学院教学质量评价系统
2.登录系统: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Xysf1027!#。为保证数据安全,学生在首次登陆时按照提示修改个人密码后,重新登陆系统,开展评教工作。(如之前已修改过密码,用新密码登录即可;如忘记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进行申诉,后台管理员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对密码初始化)
3.评教:
(1)点击页面“学生评教任务”
(2)选择学生评教任务进行评价
(3)填写对应信息,点击提交-确认提交。
(4)提交后,在“已评价”菜单可查看已评价任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