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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7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学籍信息准确无误,完善我校学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中的数据。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安排如下:

一、注册对象

201420152016级所有本专科及专升本在校生,不包含2017731日之前的保留学籍和休学学生。

二、注册时间

201798日—2017914日,各学院务必于截止日之前核查完毕,将《2017-2018学年电子注册学生信息核对单》(附件1)在14日中午12点前交至教务科。

三、注册方法

1.在《2017-2018学年电子注册学生信息核对单》(附件1)中核对学生基本信息,在注册状态栏中填写学生真实注册状态。注册状态分为“注册学籍”和“保留学籍”。

学生签名栏要求学生必须本人核对基本信息无误后签名。查找多出或遗漏的学生,有多出学生请在注册状态栏填写原因,有遗漏的学生请在表后添加学生的相关信息。

2.此次注册原则上不允许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确因特殊原因需要修改的,请让学生直接联系教务科。

3.学生签名栏需学生本人签名,严禁代签。如有学生本人不在校而无法签名的情况,辅导员应电话核实其基本信息真实无误后方可代签。如不核实信息直接代签,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二级学院与学生共同担负。

4.名单中如有学籍异动学生还处在异动前的情况,请将学生信息修改为异动后信息,并在注册状态栏标注异动类别。

四、注意事项

在校生的学籍电子信息数据库伴随学生一生,确保学籍信息准确事关学生个人利益。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宣传,提高学生的认知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完所有学生信息。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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