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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专业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我校各学科专业发展定位,优化学科专业布点,充分发挥优势,总结我校专业办学的经验和不足,为专业建设及调整提供科学依据,突出内涵建设,注重特色发展,扎实做好2017年教育部对我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迎评工作,促进各专业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各学院本科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及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成立由专业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和顺利开展。

二、全面了解国内外相关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现状,依据教育部颁发的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科学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产业发展战略、地方经济社会和教育改革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总结学院专业建设工作取得的经验与成绩,认真查找学院现有专业优势与不足,研究制定和完善与本学院相关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规格、专业发展方向、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设置、实践教学及创新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提出符合各院专业特点的专业建设思路与意见。

三、时间要求:请各院系于2017530日前将定稿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附件:***专业建设规划

教 务 处

2017519

***专业建设规划

一、专业建设现状

二、专业建设总体思路

三、专业建设任务

1.专业定位与目标:包括各专业的办学定位、培养目标等。

2.师资队伍建设:包括教师数量与结构,教育教学水平,教师教学投入,教师发展与服务等。

3.教学资源利用情况:包括教学经费使用情况,教学设施情况,专业设置与培养方案情况,课程资源情况,社会资源情况等。

4.培养过程:包括教育教学改革情况,课堂教学情况,实践教学情况,第二课堂和创新创业教育情况。

5.学生发展情况:包括招生及生源情况,学生指导与服务情况,学风与学习效果,就业与发展等情况。

6.质量保障:包括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质量监控,质量信息及利用以及质量改进等情况。

7.自选特色项目。

四、专业建设的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2.制度保障

3.经费保障

4.质量监控

以上内容仅供各专业参考,各专业可以根据专业建设实际情况和本科审核教学评估相关审核项目增加内容。省级一流专业的建设规划和任务不得低于校级一流专业的建设标准,内容可以结合参照《咸阳师范学院一流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咸师院发【201635号)附件中的“校级一流专业验收标准”相关要求以及《关于印发关于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院、一流专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2017171号)中陕西省一流专业的建设标准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