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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生清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我校2013级本科学生毕业在即,为了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确保毕业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毕业生清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试组织:

清考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具体实施。

2.报名方式:

学生依据自己的课程情况在本学院办公室现场报名确认;二级学院对不及格课程进行严格审查,并将符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于414日交考试管理科(学生名单在教务管理系统考试事务→补考任务→学生补考情况→查看学生补考情况菜单下导出打印,学生在备注栏签名确认)。考试科目在教务系统查询不到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

3.考试时间地点:

201756-8日,考场安排在考前公布在一号教学楼大厅和教务管理网(网址http://218.195.80.57)。

二、命题、阅卷要求

1.二级学院仔细核对本学院学生的考试科目,并按本学院承担的考试科目组织命拟试题。每门课程按照期末命题标准命拟试题一套。

2.交题时间及要求:2016421日前交考试科。请将试题用A4纸打印后密封在档案袋中,密封条上加盖学院公章,档案袋封面标注试题基本信息(包括试题名称,试题代码,适用年级专业等),确保做好试题的保密工作。

3.清考试卷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教师集体阅卷,阅卷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的态度公正公平地阅卷,所有试卷阅完后,教务处组织教师进行全面复查,复查无误后方登录成绩。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关乎学生毕业资格问题,请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毕业生,特别是在外联系工作的学生,并组织学生按时报名,认真复习,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2.二级学院在报名时要严格审查资格,对于在以前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学生,依据《咸阳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在本次考试中可根据学生表现情况,对作弊课程可给予考试机会。这部分学生需本人提交书面申请,陈述自己的表现情况,特别是作弊后的考试诚信、考风考纪、校规校纪等方面的表现,由二级学院对该学生的考试诚信及表现作出考察鉴定,并提出是否可以参加考试的意见,报教务处审核。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考试管理科联系。

2017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