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陕西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咸阳师范学院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了深入推进我校教师教育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提高我校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地方基础教育,学校决定开展第三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未立项校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且2024届本专业人数≧100人的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
二、申报条件
(一)拟申报改革项目的相关专业原则上应培养10届毕业生,教师培养经验丰富,培养效果良好,社会信誉度高。
(二)申报专业原则上应有与地方政府、中小学协同培养的基础,具有长期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能够满足实践教学需要。
(三)申请专业所在学院需具有有效推进卓越教师培养的实施方案与发展规划,对开展推进实施工作在政策和监督保障等方面有实质性支持。
(四)申报专业所在学院需有专业实验实训室、教育实训平台、实践基地建设到位,满足学科专业教学、专业技能教学训练和教育见习、实习需要。能够确保实施卓师计划项目后,毕业生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85%。
(五)申报专业所在学院需教师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申报专业(项目)教师中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人数原则上在30%以上,其中专业带头人具有正高职称。
三、申报要求
(一)积极组织 认真准备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文件要求,凝练专业特色,总结专业建设理念,丰富专业内涵,周密组织申报推荐工作。
(二)严密设计 科学论证
各二级学院要统筹推进,细致梳理专业建设现状,对专业建设与申报项目之间的合理性、先进性和适应性以及申报条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进行科学论证,从而为申报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三)统筹规划 有序推进
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文件要求和专业建设实际,对本次申报工作做好统筹规划,形成宏观思路和顶层设计,按时按质认真推进,确保申报工作落实。
四、立项限额
本次拟立项2项校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
五、材料与评选程序
1.申报学院根据学校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的申报条件积极组织,填写《咸阳师范学院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教务处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咸阳师范学院“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对材料进行初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校级第三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名单。
六、申报时间安排及申报材料报送
1.申报时间安排
拟申报学院于2024年9月26日下午16: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申报材料报送
《咸阳师范学院第二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咸阳师范学院第二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报送汇总表、申报书电子版至邮箱113559579@qq.com。
联系人: 王静 郭丹洁 联系电话:33720543
附件:1. 《咸阳师范学院第二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2. 《咸阳师范学院第二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书》
教务处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