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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教育实习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2016年教育实习各项工作都已圆满完成,学校决定近组织2016年教育实习工作各类先进个人、实习工作先进单等教评选。

一、评选条件

(一)教育实习先进单位申报条件

1.能严格执行学院的教育实习管理工作规范和制度,完成学校下达的实习任务,能严格执行实习生分配计划,实习基地稳定。在与二级学院协调配合方面做的较好,能精心组织实习生进行校内集训活动。

2.二级学院领导重视,领导能亲自送实习生下点实习,带队检查实习,及时协调解决实习中的有关问题,能有计划地去各实习点专程看望实习师生,实习期间,每个包干县区至少巡视1次。

3.带队教师能够切实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能严格按照学校教育实习要求组织实习生进行日常管理。

4.报送各种材料及时规范。

5.建设有稳固的实习基地,与实习点的联系密切,关系融洽,对巩固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做出一定贡献。

6.所负责的实习学校中,实习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正常,无安全、违纪和教学事故发生。

7.认真做好二级学院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召开实习生座谈会,按时完成并将教育实习的有关材料及时送交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二)先进个人和基地由各学院推荐评选,条件不复述。

二、需提交的支撑材料:

1.二级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名单;

2.实习动员会、任务落实会议、座谈会等会议记录(动员会、座谈会等);

3.实习工作计划;

4.实习工作总结(学期和年度);

5.实习任务落实情况;

6.检查慰问实习照片(5张以上,彩色打印,A4大小);

7.师范生技能竞赛活动资料(含照片5张以上,彩色打印,A4大小);

8.其它活动的书面记录。

所有材料只提交1个档案盒(档案盒首页内附目录清单)包括(2016年春季、2016年秋季相关材料)。

请各学院对照先进单位申报条件撰写申报材料,并按照支撑材料目录要求提供支撑材料。

三、评选程序

2016年教育实习工作各类优秀评选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选,具体程序及要求:

1.优秀实习基地、优秀指导教师由各二级学院推荐产生,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2.校内实习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由各二级学院申报,分管教学副院长进行现场汇报(ppt可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选产生。

3.校内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按照所带学生数推荐,比例为1%,推荐名额附后。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

申报教育实习先进单位的二级学院,请对照以上条件进撰写申报材料,并于2017320日前报送至实践教学科,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sjk0572@163.com邮箱。

附:2016年教育实习推荐优秀指导教师比例

2016年教育实习推荐优秀指导教师比例

学院

推荐名额

文学与传播学院

3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2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1

化学与化工学院

1

资源环境与历史文化学院

2

政治与社会学学院

1

体育学院

2

音乐学院

2

美术学院

2

于右任书法学院

1

教育科学学院

5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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