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 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4〕26号)文件精 神,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学科专业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本科专业申 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一)2024年拟新增本科专业;
1.原则上,2024年新申报专业需为《2023年学校预备案 专业一览表》 中的预备案专业(附件1);
2.未预申报但确有需求增设专业,且该意向申报专业未 纳入2024年省控专业名单内的,填写《2023年未预申报专业 申请增设报告》 (模板见附件2) ,经批准后方可参与本年 度新专业申报。
(二)2025年拟新增本科专业(预申报)
1.新专业申报将严格执行预申报制度。计划于明年申请 增设的专业,今年务必按要求进行预申报。
2.当年预申报后,次年未正式申报的,截至正式申报当 年,期间每年均需在教育部专业备案平台进行预申报。
3.2025年预申报专业参考《我校现有专业与2024年鼓励 设置专业和省控专业对比情况一览表》 (附件3) 中鼓励设
置专业及建议意见,填报《咸阳师范学院2025年预申报专业 统计表》 (附件4)。
(三)现有本科专业负责人备案
1.教育部将于本学期开展近期内最后一次本科专业负 责人平台备案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对本学院现有本科专业负 责人按照要求进行调整,并将最终调整后的信息如实填写《 咸阳师范学院现有本科专业负责人信息备案表》 (附件5), 交教务处统一备案;
2.各专业负责人原则上需有高级职称(包括副高级职称 ),且为1974年7月1日(包含)后出生的专任教师。
(四)2024年拟停招、撤销的本科专业
1.2024年已确定撤销专业: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为 教育部点对点发布的“2023年应撤销未撤销专业 ”);
2.其他需撤销专业; 3.拟停招专业。
(五)2024年拟调整专业名称、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 修业年限的专业。
二、 申报名额
每个二级学院限申报1个新专业,原则上申报新专业的 学院需同步申报撤销同等数量的本科专业,并填写《咸阳师 范学院2024年拟撤销专业信息表》 (见附件6)。
三、 申报要求
(一)落实“就业-专业设置-招生”联动机制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就业 -专业设置-招生 ”联动机制要求开展工作,通过就业、专业、 招生联动,布局建设社会急需、战略新兴且契合学校特色的 专业,加大力度淘汰缺乏优势特色学科专业链群支撑、不适 应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的专业,推动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 深度融合。(联动机制工作内容见附件7)
(二)严格专业申报基本要求
各二级学院申报增设专业时,除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 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 )基本 要求,科学、规范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配齐配强教师队伍、 教学条件、实践基地等,确保人才培养方案能落实落地,保 证专业建设的基本质量。新增专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规划 ;
2.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有保障本专业 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3.有相关专业或专业群为依托;
4.可支撑国家战略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拟设专业人才 需求调研情况);
5.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6.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 教学辅助人员;专业负责人须为本校自有专任教师。
7.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 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
(三)突出专业办学特色
各二级学院在申报新专业的过程中,应深入挖掘并凸显 学科办学特色,对现有专业升级改造,培育交叉融合的新兴 专业。要依托学科专业背景,在相关领域对接新产业、新业 态,推进行业特色专业优化升级;要立足地方区域经济发展 和社会需求,建成紧密对接区域产业发展的专业群,确保新 设专业在同类专业中具备鲜明的竞争优势。设置目录外新专 业要经过充分论证,且形成专业论证报告,专业名称科学规 范,与目录内已有专业有明显区分,具有一定的发展性,避 免简单叠加或口径过窄。
(四)优先设置急需专业
1.学校将立足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优先设置能够服务 国家重大需求,服务陕西四个万亿级产业集群发展和重点产 业链发展,对解决国家“卡脖子 ”战略问题有重要支撑作用 的专业;
2.其次主要增设与陕西区域经济发展高度相关、人才紧 缺、布点空白的专业;面向基础学科、国家战略必争、新兴 产业、冷门紧缺、民生急需领域等增设相关专业;优先支持 设置《2024年本科专业引导发展名单》 (见附件3引导发展 专业名单) 中的专业。
(五)主动调整专业存量
1.不予增设列入“省控名单 ”(见附件3省控专业名单) 内的本科专业;
2.全省专业布点数超过本科高校数50%且就业去向落实 率连续三年低于本专业全省平均水平的专业(相关数据随此 文点对点反馈至有关学院),在本校已无对应全日制本科专 业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停招5年及以上的专业,均需按撤 销专业申报。
3.鼓励各二级学院结合办学实际,撤销本校连续三年就 业率后5位的专业(相关数据随此文点对点反馈至有关学院) , 撤销不符合办学定位、缺乏学科专业群支撑、不适应产业 发展、专业质量不符合《国标》 的专业。
4.在教育厅点对点预警专业名单中,但为国家级、省级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认证专业的,本次可不进行撤销, 此类专业所在学院需在一年内基本扭转专业建设质量,提高 专业就业落实率。未获批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原则上不撤 销,若确有需要,应提前做好学生分流、政策解读等工作。
5.从严控制艺术类专业设置。申请增设艺术类专业的学 院,应结合学院师资实际,确保设置专业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并已列入正式发布的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规划文件中相关内 容标注后,须一并附上)。
6.学院申请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国 家控制布点专业(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 , 以及尚未列入目 录的新专业(以下简称目录外新专业),统一在教育部网上 服务大厅(网址:zwfw.moe.gov.cn, 以下简称大厅)进行 审批。
7.申请调整专业名称,如调整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或目 录外新专业,按增设该专业的审批程序在大厅办理;如调整 为目录内专业(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按增设该专业的 备案程序在平台办理。
四、新专业申报程序
(一)新专业申报材料校内网络申报
1.2024年8月10日中午12:00前,各二级学院指定专门 人员登录网络教学平台网址
http://44yfb9sn.mh.chaoxing.com,上传《专业设置申请
表》 (签字扫描版,模板见附件8),连同《专业设置论证 报告》 (模板见附件9)一并签字扫描上传。
2.申报新设师范教育专业由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按《新 设 师范教育专业审核备案流程》 (见附件10)要求,将新 设师范教育专业要求材料一并上传至网络教学平台。
3.除在网络教学平台提交新专业申报材料外,申报新专
业的学院还需于2024年8月10日中午12:00前,完成《咸阳
师范学院2025年预申报专业统计表》 (附件4) 《咸阳师范
学院现有本科专业负责人信息备案表》 (附件5) 《咸阳师
范学院2024年拟撤销专业信息表》 (附件6)信息填报,将
签字盖章的pdf版和excle版打包, 以“学院名称+现有本科
专业负责人信息备案 ”命名,发至邮箱:113559579@qq.com。 4.以上材料纸质版,于开学后报教务处教学科郭老师处。
(二)学校评议反馈
2024年8月10日--15日,教务处组织专家线上评议,确 定本年度申报专业。
(三)教育部专业平台备案
教务处分配专业平台填报账号,本年度确定申报专业所 在学院于2024年8月15日--25日,完成备案材料填报上传。 由教务处导出最终版上报材料,盖校印后,上传教育部专业 平台,完成本年度新专业申报。
五、其他学院需提交材料
1.本学期未申报新专业的学院,但有意向于2025年申报
新专业的,需于2024年8月10日中午12:00前,完成《咸阳
师范学院2025年预申报专业统计表》 (附件4) 《咸阳师范
学院现有本科专业负责人信息备案表》 (附件5)信息填报,
将签字盖章的pdf版和excle版打包, 以“学院名称+现有本
科专业负责人信息备案 ”命名,发至邮箱:113559579@qq.com。
2.本学期未申报新专业的学院,且2025年不申报新专业 的,需于2024年8月10日中午12:00前,完成《咸阳师范学 院现有本科专业负责人信息备案表》 (附件5)信息填报,
将签字盖章的pdf版和excle版打包, 以“学院名称+现有本 科专业负责人信息备案 ”命名,发至邮箱:113559579@qq.com。
3.以上材料纸质版,于开学后报教务处教学科郭老师处。 联系人:王静 郭丹洁 联系电话: 18691077327
附件:
1.《2023年学校预备案专业一览表》
2.《2023年未预申报专业申请增设报告》
3.《我校现有专业与2024年鼓励设置专业和省控专业对 比情况一览表》
4.《咸阳师范学院2025年预申报专业统计表》
5.《咸阳师范学院现有本科专业负责人信息备案表》
6.《咸阳师范学院2024年拟撤销专业信息表》 7.《 “就业-专业设置-招生 ”联动机制》
8.《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请表》 9.《专业设置论证报告模板》
10.《新设师范教育专业审核备案流程》
1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12.《2024年本科专业目录》
教务处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