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时超等73名学生学籍处理的决定
教(评)〔2024〕89号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处室: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咸师院发〔2019〕7号)有关精神,本学期补考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对学生的不及格课程进行了集中清理,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上报处理的学生进行了复查核对,经2024年10月9日教务处处务会议研究决定,现对张时超等73名学生予以学业警示或留级处理。就有关事项重申明确如下:
1.学籍处理的目的在于教育和警示学生加强学习,按计划顺利完成学业。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关心和重视这部分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加强他们的日常管理;通过专题座谈会、个别谈心等形式,与他们一起分析、查找学习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指导他们改进学习方法;帮助他们及时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鼓励他们振奋精神,增强信心,勤奋学习,督促他们按时完成学业。
2.予以学业警示的学生,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并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跟踪。学生在学业警示期间应刻苦学习,确保不再出现不及格课程,对于以前各学期的不及格课程参加重修考试。
3.留级学生学籍异动到下一年级,从本学期下发文件之日起按下一年级的培养方案参加教学活动。对于以前通过的课程学校予以认定,2023年9月以前不及格课程参加重修考试。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期间补考后不及格课程不再计入本人成绩档案,跟随留级后的新班级学生重新修读考核。
4.请各二级学院向学生讲明学校相关政策,并将学生学籍处理的情况及时告知家长,特别要做好学生学业警示期间及留级后的教学管理工作,尤其是留级学生本学期跟新班级需重新学习课程的选课工作,及时通知和督促相关学生于10月16日前办理完留级异动手续(持学籍异动通知单到1号教学楼112办公室东门办理教材接转手续、到体育馆202体育学院办公室改选体育课手续等),并到指定班级报到学习。
5.10月16日前将本次学籍处理学生的留级审批表交教务处教务科。
附:2023—2024学年学籍处理学生名单
教 务 处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