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初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现将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初补考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组织:

补考工作由教务处统一指导、各二级学院具体实施。公共课程的补考时间及考场由教务处安排,其他课程考试由各二级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安排。本次补考全部课程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编排。所有课程试卷的评卷、登分工作由课程承担单位组织实施。

二、考试范围:

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及缓考课程。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2017.2.62017.2.18,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补考科目

2.2017.2.19,二级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确认学生补考课程

3.2017.2.20,二级学院上交学生补考课程统计表

4.2017.2.22,二级学院安排考试时间、地点

四、考试时间:

1.考查课程:2017.2.232017.2.24

2.考试课程:2017.2.252017.2.26

五、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补考工作按《咸阳师范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条例》组织实施,考场按标准考场编排,要严格执行“单人单桌、每考场至少安排两名监考教师(考生50人以下二名)”的规定。补考期间各二级学院要安排领导值班,巡视考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考查课程补考工作,由课程承担学院负责实施,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安排考试时间、地点。

3.学生考试作弊课程不得参加补考。

4.参加补考学生需携带身份证、校园一卡通参加考试,缺一不可,严禁使用其他任何证件替代。监考教师需严格查验学生证件,严防替考现象。

5.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成绩册和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成绩数据仔细核对学生的不及格科目和学生名单,切实做好报名工作。

6.补考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及时组织教师进行集体阅卷、现场登分。31日前必须完成补考试卷的评阅,33日前将补考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7.各二级学院将上学期所有成绩册(含补考成绩册)于33日前交考试管理科。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重视补考工作,加强考纪教育,认真安排实施,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

附:1.2016-2017第二学期开学初补考公共课安排表

2.2016-2017第二学期开学初补考教室分配表

教 务 处

2017年2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