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加强考风和学风建设,促进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综合学校巡视组、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考试工作的量化评比考核,依据《咸阳师范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咸师院发〔2017〕29 号)相关规定,现决定授予经济与管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地理与环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4个单位为“2023-2024学年度优良考风先进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11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029-33720474
教务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