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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发展,体现以学生为本的基本理念,使学生有机会根据自己的学习潜能和专长重新选择专业,根据咸师院教字〔2014〕第1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二级学院遵照以下工作流程按时完成。

一、学生申请:

本学期第十八周符合转专业条件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咸阳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在教务管理网下载),提供符合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查推荐:

第十九周各学院对本院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学生第一学期公共课、学科(专业)基础课成绩考核合格结果以第二学期开学后补考结果为准),并于201716日前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向转入学院推荐(具体表格见附件)。

三、考核:

第二十周接收学院向拟转入学生介绍说明本专业特点、要求、培养方案及转入后需补修的课程,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查,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于是2017112日前并将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和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四、复审与批准: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初教务处对上报学生名单和有关材料复审,经教务处处长办公会研究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向相关二级学院及学生下发学籍异动通知单。

五、手续办理:被批准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凭学籍异动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

附:1.咸阳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2.申请转专业学生登记表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