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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2016年职称评审材料审核的要求
发布时间:2016-10-28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日程安排,教务处对各单位职称申报人员业绩材料审核,按以下要求提供:

1.申报职称人员业绩表中所涉及到的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必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并由各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教务处审核。

2.各单位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表

各单位统一报送时间如下:

1029日下午:文学与传播学院、于右任书法学院、设计学院

1030日上午: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

1030日下午: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音乐学院

1031日上午:化学与化工学院、资源环境与历史文化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1031日下午:教育科学学院、政治与社会学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3.材料报送审核地点:1号教学楼109

教 务 处

2016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