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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7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陕教体办〔201645号)的要求,我校计划于1119日起对全校本、专科学生进行2016年度体质健康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项目:

室内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

室外项目: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因测试项目运动强度比较大,对身体素质要求较高,请同学们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以防测试过程中因运动量过大出现伤害事故。

二、测试时间:

时间安排分为三部分

1.有体育课的大一、大二年级,室外项目测试在体育课上进行,1121日开始;室内项目测试时间参照《2016年体质测试时间安排(大一大二年级)》执行;

2.大三、大四年级,室内、室外测试时间参照《2016年体质测试时间安排(大三大四年级)》执行;

3.测试班级进行室内、室外项目测试时,需提前15分钟到指定地点集合。

三、测试地点:

室外项目:校田径场;

室内项目:校田径场南侧看台下。

四、测试要求:

1.着装:

要求穿运动服、运动鞋进行测试,并在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以避免测试过程中出现伤害事故。

2.证件:

测试时,学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

3.关于请假:

原则上应严格按照安排的测试时间进行测试,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进行测试者,必须持学院开具的请假证明,并在测试时交至负责测试的老师处,方予以补测,补测时间统一安排,否则一律按照缺席测试处理,不予补测。

4.纪律要求:

测试过程中,测试学生必须听从测试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测试要求完成测试内容。凡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行为,视为考试作弊,将按《咸阳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相关条款予以严肃处理

5.关于免测申请及测试安全的有关说明:

1)有疾病史者测试前需向测试教师说明;测试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情况需及时告知测试教师;

2)有以下情况者,严禁参加测试(需申请免测):

患有各种疾病急性期的学生,应当遵照医嘱服药和休息者;

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心血管疾病者;

患肝炎、肾炎、肺结核等刚病愈者;

有运动性外伤者;

其它不适合进行体育运动的疾病。

3)申请免测的同学,需持相关病症证明经校医院核实,方可进行申请;

五、其它:

1.室外测试如遇雨雪、强雾霾天气顺延。

2.联系人:乔鹏联系电话:13609149798

为方便沟通,特设立QQ群,群号码:86475684,群名称:咸阳师院学生体测中心。(请各院、系以班级为单位安排一名学生干部加入,申请时请标注清楚学院班级姓名,如:体育体教1401-张三)

附:1.2013级/2014级室内测试项目安排表

2.2013级/2014级室外测试项目安排表

3.2015级/2016级室内测试项目安排表

教务处体育学院

2016年1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