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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6年教材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1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2016年教材建设立项结果,陈小龙教授主编的《新编大学体育与健康教程》等10部教材为校级重点建设教材,宋笑雪教授主编的《Java语言程序设计教程》等10部教材为校级一般建设教材,为加大教材编写过程中管理工作的力度,规范教材经费的使用,明确工作职责,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经费

1.重点教材建设项目资助经费3万元;一般教材建设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

2.教材建设经费使用范围为:

1)教材的出版费;

2)与教材建设相关的资料费和学术交流差旅费;

3)教材建设与研究论文发表费等。

3.教材建设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批拨款、包干使用的管理办法。在批准立项后拨给教材主编项目经费的二分之一。初稿完成后经校内外同行专家鉴定评审可以出版者,将项目经费剩余部分拨给教材主编。若在鉴定评审中被认为达不到出版要求,必须进行修改,修改后再申请复审,复审中被认为符合出版要求者,将项目剩余经费拨给教材主编。仍然达不到出版要求者,停拨该项目剩余经费。

4.教材主编中途放弃立项,教材建设项目经费需如数退还。如因教材主编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或违反学术道德而造成违约者,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退还项目经费外,该教材主编三年不得申请学校教材立项。

二、初稿评审

1.立项教材初稿完成后,教材主编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书稿鉴定评审会,鉴定评审组由校内外同行专家5-7人组成,校外专家不得少于2人,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并将鉴定评审会安排及评审结果报教务处。

2.教务处对立项教材的编写进度等事项进行年度检查。

三、教材主编职责

1.教材主编应严格按照建设计划,认真展开对立项项目内容体系的研究和编写工作,履行相应义务,确保立项项目高质量的完成。

2.凡学校教材建设立项项目,应按批准文件中的名称、内容编写出版,不得擅自变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应由教材主编向二级学院分学术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四、二级学院职责

1.教材主编所在二级学院应为教材的编写创造条件并负责监督实施。

2.教材主编所在二级学院因没有尽到督促检查职责而造成教材立项项目未能实现预期目标的,将取消或减少该二级学院下一次立项申请指标。

五、其它要求

1.出版单位应选择省级以上出版社;

2.正式出版教材在扉页处须注明“咸阳师范学院教材建设基金资助项目”;

3.教材编写期限为两年,立项教材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期限完成编写并正式出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者,应提前3个月由教材主编向教务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4.教材正式出版发行后,教材主编须提交教材编写实施报告、项目成果及教材四套交教务处、图书馆存档。

教 务 处

2016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