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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咸阳师范学院一流专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优化学校学科专业结构,切实加强学校一流专业的培育与建设,根据《关于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院、一流专业”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1633号)和《咸阳师范学院一流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咸师院发201635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一流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优势突出、特色鲜明、新兴交叉、社会急需”的原则,培育建设3-4个校级一流专业,在此基础上,积极培育和申报1-2个省级一流专业。

二、申报基本条件和基本要求

二级学院按照《咸阳师范学院一流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咸师院发201635号)中的“第二章 基本条件”规定申报。

学校将会在本次申报的基础上遴选培育3-4个校级一流专业。

三、申报与评选程序

1.二级学院根据学校一流专业的评选条件积极组织申报,填写《咸阳师范学院校级一流专业申报书》(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教务处根据《咸阳师范学院一流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对材料进行初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确定校级一流专业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发文公布。

四、申报时间安排及申报材料报送

1.申报时间安排

拟申报学院在10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申报材料报送

拟申报专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咸阳师范学院校级一流专业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申报书电子版。

2)相关支撑材料2份(包括专业建设规划,具体内容有:专业建设思路、目标、任务、内容和措施等;人才培养方案、办学条件情况、教师队伍情况、教学、科研、教学改革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情况)。相关支撑材料只提供我校为第一单位的成果。

3)申报书和支撑材料分别用蓝色封面全包装订成册。申报书的正文要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支撑材料要编制目录。

联系人: 龚彦忠电话:33720543Email364149702@qq.com

附件:1.《咸阳师范学院校级一流专业申报书》

2.《咸阳师范学院校级一流专业验收标准》

教 务 处

20161017